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商业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来源:http://www.ah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