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娟律师,女,1982年1月1日出生,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至今十一年,现为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高级股权合伙人,专职律师,刑事业务法律事务部主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委员。 教育背景: 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 社会职务: 银川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银川电视台《律师维权》栏目合作律师,宁夏电视台《童声说法》栏目合作律师,宁夏新闻广播FM106.1《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在身边》栏目合作律师。 工作经历: 2002.8―2003.8 盐池县检察院实习; 2003.9―2009.1 参与各种社会工作; 2009年2月至2010年6月在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实习; 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在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执业; 2016年7月至今在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执业。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等。 执业特点: 唐小娟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执业十年以来代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两百余件,刑事辩护案件近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个人荣誉: 2016年度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2017年度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2018年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