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缴费越来越普及,而人们生活、工作、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商业贷款的门槛却越来越高,这也使得更多人开始关注公积金业务,尤其是异地贷款的需求更显得迫在眉睫。但总体而言,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贷款业务属于新生事物,因此应在冷静分析后实施,从而合理规避贷款风险,充分体现其便民、利民的特点。文章中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求产生的基本必要性,并针对其存在的风险问题,指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风险及管理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产生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贷款业务扩大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属于惠民便民的政策,具备较多优势,且之所以会产生此种要求,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 首先,开展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贷款业务可以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虽然最新数据显示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已达70%,但全国还有119个城市资金使用率低于50%,资金使用率很不平衡。如果可以打破原有贷款的局限性,在全省甚至是全国范围内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则必然会提升其使用效率。 其次,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可以保障缴存人的选择权利,实行异地贷款业务突破了地域限制,也解决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购房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问题,为缴存人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从而保障缴存人即使在异地也享有住房公积金权益。 再次,核心城市的房价一直呈现上升趋势,而在城市内暂居的消费客户对住房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最终会发展为两种趋势,一是到核心城市的边缘地区买房,另一种是在城市租房,到家乡买房。由此看出,如果不实行异地贷款业务,此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将无法享受公积金的贷款优惠政策,也无法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最后,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贷款业务属于制度创新工作,相较将私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使用至公共保障性住房项目而言,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实行异地贷款业务,更容易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接纳,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存在的风险 (一)贷款风险 一方面是贷前调查工作不完善,例如,我现工作所在公积金中心的异地贷款,贷款人信息仅凭一张"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来测算發放贷款,以致无法有效区分异地贷款购房的性质,分不清是自住还是投资,这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性的购房者。同时,各地区房地产数据信息并不联网,因此,在异地贷款购房时根本无法区分是否为首套住房,而实际上,多数并非首套购房,因无法有效核实,从而按首套住房处理,这也使得很多投机人员钻了空子,没有发挥贷款业务的公平性。另一方面是贷后管理不完善,由于异地购房者的户籍不在贷款地,这也增加了贷后管理的难度,首先是购房人并不稳定,且其因工作关系很可能会换动工作单位,或因突发事件离职外出,以致查无此人。其次是还款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购房人在异地发生购房行为,但工作却在缴存地,心理方面很容易产生放任不管的意识,加上银行不需要承担公积金的贷款风险,不重视贷款的收回与催收工作,这样极易增大了贷款风险。最后是贷款管理较为松散,发生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后,而发放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数据库中又没有借款人信息,因此还需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查,而期间若出现差错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以致贷款逾期,在增加贷款风险的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 (二)资金风险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固然可以提高中小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但对省会、大城市却会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特别是一些交通便利、环境较好的旅游城市。全国性的异地贷款放开的话,可能带来这些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量的井喷。而大城市普遍资金使用率都较高,在本城市职工贷款申请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如何满足其他城市职工的贷款申请? (三)市场风险 如果在全国推广,有可能促成一些大城市购房外需增加,给当地房地产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小城市的职工到省会城市、大城市买房的数量远大于大城市的职工至户籍地城市买房的数量。该政策放开后,更多的人会选择在大城市购房,而这些购房却不是刚性需求,扰乱了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管理对策 全国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未实现全面联网,若放贷中心与缴存地没有协调配合,则必然会增大异地贷款的风险,由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开展业务的同时还应出台相应的管理对策。 (一)系统联网 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首先要加快改造升级信息系统,全国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进行系统性联网,从而做好异地贷款人的资格审查工作,而并非仅凭缴存使用证明等书面资料进行确认,提升了申请人的真实性,可以有效调查申请人的身份、缴存行为以及单位信息等。 (二)贷款审查标准保持一致 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各城市应出台统一可行的贷款审查标准,最好可以形成全国通用的贷款操作规范章程。当前,各城市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审查制度并不统一,征信判断标准存在差异,这也的使得部分职工在本地符合贷款条件,但异地却不符合,增大了贷款难度。由此,各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台统一的审查标准,实行同一套管理制度。 (三)贷前严格审查、贷后及时有效管理 在贷款之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严格审查申贷人异地购房的意图,加强与借款人"面谈、面签",做到认真调查。同时,还应成立专门的异地贷款管理部门,做好贷前审查工作,确保购房人、楼盘、交易行为、价格的真实性,以防出现造假骗贷行为。其次发放贷款的中心与缴存中心应加强配合,随时更新借款人的信息。同时发挥好受托银行的作用,及时掌握借款方向并追踪贷款的实际还款情况,并建立完善的信息预警平台,确保抵押物品的安全性。如发生逾期贷款应及时利用经济性、行政性的干预措施进行催缴。仍不偿还的要利用法律手段依法追缴拒绝偿还贷款的人员,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endprint (四)切实解决资金流动性不畅的问题 放開异地贷款带来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资金流动性的问题。流动性的问题能解决好,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可以提升管理层次,进行机构升格,将现行的由设区城市管理升格为省市双重管理,以省为主,省级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这种方式能有效盘活省内资金流动性,解决本省内省会及大城市的资金问题;二是资金使用率较高的城市要积极开展"公转商"、"组合贷款"业务,缓解资金压力;三是可以考虑借鉴金融业的同业拆借模式,盘活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目前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的特点是大型城市、东南沿海、较发达的中部地区资金使用率高,而西北、西南地区资金使用率低。如西北、西南地区的资金能通过同业拆借的方式进入到资金使用率高的地区,资金使用率高的地区缓解了资金紧张,资金使用率低的地区又获得了收益,一举两得。 (五)强化两中心的协调配合 防止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成为大城市房地产市场亚健康发展的"催化针"。异地贷款政策是为了刺激刚性需求,让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所以应该对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说"NO"。特别是一些大城市,本来就存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情况,如果还放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岂不"火上浇油"。所以对于大城市的异地购房需求,应该分类指导,严格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切实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刚性需求,对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贷款申请说不。 四、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加快了发展步伐,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的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且核心城市的经济优势也不断展现。而随着户籍以及投资政策的松动,更多人才开始进入核心城市,且在购房方面产生了更多的选择与要求,由此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贷款业务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同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具备便民、降低贷款风险等优势,具备十分良好的发展前景。推进异地贷款是大势所趋、群众所盼! 【参考文献】 [1]陈峰,王石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问题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6(11). [2]方志.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制度亟待完善---巡访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J].中国房地产,2015(16). [3]路君平,李炎萍,糜云.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