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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分析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已进数据化时代,信息的传递渠道更加宽泛和便利,民众对个人信息收集的积极性也在增长。基于这样情况,就需要借助法律个人信息施以全面的保护。那么在本文中,就将通过对个人信息保护意义的阐述,给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内容的对策,以此保障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得到良好的保护。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
  近阶段,国内网络环境的安全风险较高,因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导致现有相关法律不能很好的达到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的标准。不仅如此,广大民众对于信息的保护意识也不明显,可以说个人信息和网络环境的高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网络稳定发展。因此,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非常必要。
  1个人信息的非大数据时代到大数据时代
  1.1非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概念
  信息在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从纸张传输、设备传递发展到了数据传输,通过分析,可以了解其发展流程为,古代的信息传输者间,近距离的信息传输、近代的以纸张为载体的信息传输、现代数据化信息传输。在数据化时代前,因信息技术的不成熟,各种信息传输的途径主要就是电视和广播。传输形式也通常都是文字。数据化时代前的信息传输效率都较为缓慢。在这样的条件下,个人信息通常都是与指定人员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对指定人员的方方面面实行记录的信件。
  1.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新定义
  由于地域的不同,个人信息在称呼方面也呈现出明显的不同。在法学界,对于个人信息概念的定义基本分为三种,其一,隐私型界定。其二,关联性定义。其三,识别 型界定。现今时期,在信息量巨大的情况下,借助识别型界定的方式,来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是最为有效的。而隐私型方式不具宽泛性,关联型又过重宽泛,所以说,目前的个人信息更多时候都是以指定人员的指定信息为重点,而体现个人的本身特征,可以借助这些指定信息来了解指定人员。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2.1侵犯个人隐私
  个人信息的外泄,导致了诸多网民权益维护的难题,诸多个人信息在大数据环境中"祼现",难以控制的使广大网民成为新时代的透明人。个人信息在大数据环境中,导致的权益维护问题,处于无可遏制的尴尬境地,在相关法律不完善的条件下,网民也不具备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所以说目前,加大对网民隐私保护的重视力度,是确保民众生活稳定的前提,也是确保社会持续良好发展的基础保障。
  2.2个人信息的滥用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更多时候会带有明显的商业性特点,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成为了商业部门的经营方式,这就会使得个人信息存在被滥用的风险。正确、全面的收集消费者信息,是社会一些企业开展竞争的新方式,所以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被滥用也属于常有之事。很多商业部门都会借助网络充分大力获取客户信息,同时也不考虑对这些信息实行有效的保护。
  2.3泄露后的不可避免和不可挽回
  因大批量的真实信息被调取,如果数据外泄,所导致的不良情况中无法避免的,也是无法挽回的。倘若相关管理和法律内容不完善,没有体现与社会发展的同步化,那么个人信息的外泄就可能会无法遏制。在各个国家对对信息产业重视力度不断强化的前提下,对个人信息就更应该施以高效地保护。相关法律通常都是保护过程的最后一具环节。建立马其诺防线,来促进广大民个人信息得到全面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解决对策
  信息技术的兴起,为广大民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民众也需要考虑到,科技水平的提高,不能以损害个从利益为前提,在科学技术不断成熟的新时代,个人的权益更需要受到良好的维护。
  那么具体实践中,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明确个人信息的法律边界。如明确个人信息的外延边界、 个人信息的区分边界,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第二就是,建立健全并落实信息维护方面的法律内容。现阶段国内还不具备专指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内容,所借助的保护方法也往往都是结合其它方面法律内容,因此,就需要相关单位,大力全健全这些法律内容;第三是建立现代的人们个人信息有效保护的体系。借助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有效的遏制获取个人信息的言行,对于传播个人信息使客户受到伤害的行为,必须要追究到直接责任人,使其接受相应的严肃处理,以此最大程度的强化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借助完善相关法律内容,建立信息保护体系,为惩罚获取个人信息的言行提供真实的证据。借助个人信息保护条件的健全,在民法总则中赋予个人信息权的独立地位,采用单行立法的方式进行保护,在诉讼的程序制定上,要结合大数据的特点,对案件的管辖、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减少受害者的搜证与举证的成本。通过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借助完善的立法对个人信息尽最大化的保护力度,有效的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4结语
  新技术的发展总有其两面性,为广大民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风险。在相关法律还不完善的条件下,民众就需要借助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来防控风险。不仅如此,民众还需要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和保护个人信息的能力,并且也要有防止信息间接的泄漏,不为违法行为以可乘空间。如果意识到个人信息已存在泄漏的情况,就需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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