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淘宝发布《未经淘宝许可的分期返还类商品禁售规则》变更公示通知,对加油卡类商品的禁售范围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定额卡券、储值卡、储值服务及分期返还类商品。该新规将于2016年12月6日正式生效。 新规提到,常见的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油气销售商发行的加油类定额卡券、储值卡,或其他相关经营者发布的加油卡储值服务、分期返还营销活动等均被纳入禁售范围。天猫已另行实施商家准入措施的除外。 目前,小编以"加油卡"为关键词在淘宝进行搜索,销量靠前的商品大都为面额100元~1000元不等的充值卡。事实上,这类充值卡大都以代充服务的形式发放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下单时只需备注自己的加油卡卡号,店铺即会将对应金额充值到消费者的加油卡账号上。 据淘宝方面解释,用于兑换商品实物或服务的定额卡券、储值卡券、储值服务或将购买款项分期返还的交易,往往不直接以实物为交易标的,或完全依赖商家售后诚信履行,若缺乏可供信赖的商家经营能力审核体系与售后权利保障体系,则极易发生充值钱款不稳定、使用权利不确定、售后维权无保障等诸多问题,存在较高的交易安全隐患及买家权益保障风险,因此对该类物品或服务作禁售处理。 新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