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6年,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意见,并进行了风险排查。综合这些监管要求以及2015年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上海216家P2P网贷平台的合规情况进行压力测试。 根据统计结果显示,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目前上海市大部分平台在满足监管要求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仍然没有完全符合监管的要求。 注册资本/实缴资本 目前,虽然对P2P网贷行业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没有提出要求,但是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平台的资本实力。从表1可以发现,随着注册资金/实缴资本的门槛提升,上海市满足条件的P2P网贷平台成线性下降的趋势。 运营信息披露 资金存管包括客户资金存管和平台风险金(准备金)存管(见表2、3)。 资金存管 《暂行办法》规定P2P网贷平台应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关于运营信息披露的合规风险因子包括实时数据公布情况,定期报告(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公布情况,风险揭示情况(见表4)。 禁止行为 从监管政策中筛选出5项"禁止行为"作为合规风险因子进行分析,P2P网贷平台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向出借人承诺保本保息、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从事股权众筹与实物众筹等、有线下理财物理网点(见表5)。 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见表6)。 注:借款集中度=平台单户最大融资人融资余额/平台尚未结清交易余额 行政處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 主要是考察平台在运营期间是否有违法违规的行为(见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