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输油气管道占压隐患曾是黑龙江省2004年国务院备案督办的重大隐患。4年来,在黑龙江省及大庆市安监局的强力推动下,大庆油田公司累计投入清理资金3亿多元,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各部门联合执法,拆除各类违章占压建筑物、构筑物1万余处,输油气管道占压清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9年,大庆油田公司还将把清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对截至2008年年底尚存的各类占压建筑物进行清理。 大庆油田输油气管道占压隐患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大庆油田会战初期,按照当时中央提出的"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矿区建设方针,将生产区和生活区混建;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随着油田的深度开发,加密井在主要生活区和中心商业区大量的增加;随着改革开放,大庆市为推动地方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在"先发展,后规范"的思想指导下,在中心油区内建设了商服网络和各种建筑物(当时相关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条例等尚未出台,占压管道还不算是违法行为)。 由于历史原因而形成的隐患,对目前大庆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威胁。一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输油气管道运输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石油、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管道泄漏并引发爆炸,爆炸裂度及范围都会很大,极易造成占压建筑物内的人员群死群伤。2002年1月1日,大庆市一个洗浴中心因地下洗浴污水造成地下天然气管线腐蚀穿孔,天然气泄漏爆炸,当场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二是导致长途输油气管道停止运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楼群占压建筑物对输油气管道的挤压力非常大,极易造成管道变形破裂。大庆油田现有石油天然气外输管线4条,分别输送到哈尔滨(石油、天然气各1条)、秦皇岛和大连。在建外输管线1条,输往辽宁省锦州市。这些外输管线一旦因占压事故造成停输,将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政策保障 措施有力 为推进输油气管道占压隐患的顺利清理,黑龙江省督促地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督促油田企业加大投入,同时鼓励油田企业采用司法措施,清理部分违章占压建筑物。 1.出台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安监局督促地市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商业人员自愿迁离占压管道商业区,实行有序的补偿搬迁和政策搬迁,避免因搬迁和失业造成社会矛盾和冲突。目前大庆市政府通过实施铁西旧城区拆迁工程、铁东棚户区改造工程和萨大路拓宽改造工程,共解决了1万余户占压管道的建筑物拆迁问题。 2.采取强力措施,督促企业加大投入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地面人员重大伤亡的输油气管道,油田企业要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停止管道运行,确保管道安全万无一失。2004年以来,大庆油田公司共投入清理资金3.5亿余元,出动执法警力2万余人次,动用各种车辆近万台次,拆除企业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6520处,面积约120.01万m2。 3.采用司法措施 黑龙江省安监局鼓励油田企业采用司法措施清理部分违章占压建筑物。对于违章建筑物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和建房手续,占压输油气管道明显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鼓励油田企业采取司法起诉措施,用法律手段强制拆除违章占压建筑物,在清理违章占压建筑过程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建机制 建档案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黑龙江省安监局以省政府安委办的名义督促相关地市建立了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与油田企业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要求油田企业及时将输油气管线分布图送交安监、国土、规划等部门备案。要求输油气管线中心线5m范围内的土地,国土部门不能批准使用,规划部门不能批准项目建设;5~50m内批准用地和规划建设项目必须征求安全监管部门和油田企业的意见,并出具意见书,避免出现"边规划、边违规,边建设、边占压,边清除、边产生"的恶性循环状态,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占压隐患出现。 2.建档案制预案 黑龙江省安监局督促企业建立输油气管线档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油田企业画出每条输油气管线沿程近距离建筑设施、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分布示意图,标明危险程度等级,逐条管线建立紧急情况救援预案,建立一线一案制,形成救援工作制度化。同时督促企业提高管线防腐及强度设计等级,凡穿越铁路、公路、桥梁、河流及市区中心的管线,其防腐设计等级都要比正常管线提高一个等级,从本质上确保管线的安全。 加强巡检 挂牌督办 1.加强巡检力度 为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黑龙江省安监局督促企业加强现有输油气管线腐蚀检测力度,配置管线巡检员,增加巡检频次。同时为输气管线巡检员配备可燃气检测仪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管线事故。 2.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对危险等级高,清理难度大的管道占压隐患,大庆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一定的数量比例,确定本级每年挂牌督办的具体占压建筑物名单(原则上市局不少于10个,县区局不少于15个),并抓好责任人员、清理方案、清理措施、清理时限4落实。市局清理有困难的,上报省局,由省局负责挂牌督办。通过挂牌督办,全省每年都能清除100户以上的重大占压建筑物。 设标示 强宣传 为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督促地市政府和油田企业加大输油气管线危险的宣传和重要管段的危险通告力度。 1.设立安全标示 黑龙江省安监局督促企业设立输油气管线安全标示桩,尤其是在输油气管线穿越繁华闹市区,穿越铁路、公路、桥梁和河流的路段,通过标示桩告知管线位置、走向、危险性质和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2.加大宣传 黑龙江省安监局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宣传单、宣传条幅的方式,广泛宣传输油气管线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宣传工作经常化、常态化。2008年,黑龙江省安监局共组织相关市安监局及大庆油田公司出动宣传车200多台次,制作条幅600多幅,宣传板100多块,张贴通告1000多份。 编辑吕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