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龙肉》原文 姜太史玉璇言1:"龙堆之下2,掘地数尺,有龙肉充牣其中3。 任人割取,但勿言‘龙’字。或言‘此龙肉也’,则霹雳震作,击人而死。" 太史曾食其肉,实不谬也。 1.姜玉璇:姜元衡,字玉璇,即墨(今山东省即墨县)人。顺治六年进 士,曾任内翰林宏文院侍讲、江南主考等职。见同治《即墨县志》卷七。太 史,明清两代习称翰林为"太史"。 2.龙堆:地名,疑指白龙堆,天山南路之沙漠,沙堆形如卧龙,无头有 尾,高大者二三丈。 3.牣(rèn 认):满。 聊斋志异《龙肉》翻译 太史姜玉璇说:"天山南麓的沙漠中,有个叫白龙堆的地方,从地上挖下几尺以后,看到里面盛着满满的龙肉。人们可以任意去割,只是不能说出‘龙’字来。若有人说‘这是龙肉’,就会有霹雳震响,把人击死。"姜太史就曾经吃过这种肉,的确不是荒谬之谈。 聊斋志异《龙肉》赏析 此篇所记是人间异闻,尽管它说:"太史曾食其肉,实不谬也",其实仍然给人难以置信的感觉。但此篇极力表示其真,为此采用了正反相对的写作方法,从正面写怎样可以得到龙肉,从反面写犯忌怎样遭到不幸。二者结果不同,是以挖地割取者说了"龙"或不说"龙"为根本点。这使本来就有点神秘的异闻显得更加神秘,仿佛是真实的,又超越了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