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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奴隶制度延续了多久汉朝时期竟然还有奴隶


  奴隶制度很多人都听说过,很多人也知道,古代的社会形态经历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但是形态的改变并不代表之前存在的一些制度就改变或者不存在了,战国时期产生封建社会,可是奴隶制度这一产物却一直到清朝才终于被废止,就连在盛世的汉朝,奴隶也依然存在。那么,在这样一个太平年代,奴隶们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奴隶,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汇。熟悉是因为我国教育的普及使得许多人都明白历史上存在着奴隶制社会。陌生是因为根据著名历史学者郭沫若的钦定,奴隶制社会早在我国秦汉之交便以终结。仿佛在全世界还生活在奴隶制的悲惨时,汉朝就已开创平权盛世。但这样的认知是真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奴隶直至清朝仍然存在,并且广泛存在于生活中。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汉朝这个首先被踢出奴隶制的时代,究竟有多少奴隶。
  既然要谈奴隶生活,那么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奴隶。古希腊作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多次提到奴隶概念,他认为奴隶属于有生命的财产。现代人对奴隶的认识则更为一针见血,在新华词典中,奴隶的定义是:阶级社会中受压迫、剥削、役使的没有人身自由的人。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奴隶的核心特点就是没有人身自由。具体表现有被作为财产而不是人,可以被随意买卖。除此之外还伴随有被剥削、地位低下等特点。
  以这样的精确定义,我们不难发现在秦汉两代的史料中奴隶是广泛存在的。只不过当时他们并不被称之为奴隶,而是根据不同的身份,被称之为奴、婢、僮,又或被称之为臣、妾。这些称谓不同的奴隶虽然身份各异,但都可以被当作财产买卖。王莽在谈及奴婢时就提到: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
  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记载了商鞅变法时"名田宅妾以家次"。提到早在秦代便将妾与田宅等财物归于一类用于奖励。又如汉初季布被刘邦通缉时,并与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也同样印证僮可以被出售。除了史料记载,还有出土文物证明这一情况。《居延汉简》和《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中,都将奴隶作为财产与牲畜田产等同,还标注了价格。
  虽说奴隶在一定程度同财产等同,但仍被看作是人,只是地位低下。《僮约》中提到,奴隶不得有二言。而汉律中规定奴隶状告主人或者主人的家人,是不予受理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
  正因为如此,所以奴隶在当时连庶人都不如,能成为庶人竟是一种恩赐,要得到国家开恩或者满足一些法律规定才行。如《汉书•文帝纪》所载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后律》中规定主人死后无合法继承人,可免奴隶为庶人的规定都反映了奴隶比平民更低等,身份无法自由变更。由此可见,至少在汉代,奴隶确切的存在于中国社会之中。
  既然汉朝有奴隶,那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史料中窥得具体情况。
  作为奴隶,最主要的任务当然是替主人工作。在世界各大文明的奴隶中,从事的工作有体力劳动也有家中的各类杂役,这在汉代也是一样。如上文所提的《僮约》中就提到了奴当从百役使。作为家中私奴的他们,还需要晨起早扫,饮食洗涤,做各种杂务。除此之外,奴隶还有其他各类工作。比如田僮,就需要耕作田地。官奴则主要被分配到国营畜圈饲养狗马禽兽鹿等。另外,官奴还会被临时征发从事大型工程的劳役。
  乍一看,这些奴隶的工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身为奴隶,与自由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会受到严苛的管制。《僮约》中清楚的写明他们被严格限制饮酒,甚至不能私交朋友。如果不听管教还要遭到鞭笞。更可悲的是,这样一副生活景象普遍的存在于汉朝的社会当中。一般说起汉朝,都会将其与唐并列称为盛世,认为奴隶不过是少数。这也是一些学者认为汉朝虽使用奴隶,却称不上奴隶社会的原因。但只要稍作探究,便能发现这种看法的片面。因为奴隶在汉朝的数量一点不少。
  据《汉书•贡禹传》中记载,贡禹曾上书汉元帝,说中央控制的奴隶中仅无事可干的闲奴就达到10万余人,希望将他们免为庶人。虽然史料中没有明确说明官奴有多少,但从其他记载中能看出蛛丝马迹。如《汉书•景帝纪》中记载汉景帝时西北养马的官奴就有3万人。王莽时,更将10万多私铸钱的人贬为奴隶。如此看来,在王莽时仅有记载的官奴就超过23万。
  除了数量庞大的官奴,私奴在汉朝也非常普遍。尤其是豪强官宦之家,为了控制私奴数量,汉哀帝曾下令规定: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而西汉的吏员,自佐史至丞相12万零285人,诸候王28人,列侯120人。
  以此计算,单单这12万多人中,私奴就达到362万人以上。不过这个数字仍然是低估,因为在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远超这个额度的奴隶。比如蜀郡卓文孙有僮客 800人,杨仆有家僮700人,张安世有家僮700人,王商私奴以千数。史丹僮孙以百数,王氏五族僮奴以千万数。茂陵富民袁广汉,亦有家僮八九百人。窦融家中奴婢以千数。郭况有家僮400 余人。马防兄弟各有奴婢以千数,折象有家僮800人等等。
  请注意,这还只是和国家有关的公私奴隶。地方的豪强、富农与有产之家拥有的奴隶,还未计算在内。关于豪强所拥有的奴隶数量,同样没有准确记载。不过东汉末的著作《昌言》中提到豪人之家,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我们就可以看出豪强之家的奴隶并不比大官僚少。
  至于富农中产之家,虽无总数,每家有奴多少却有诸多记载。《太平御览》中记载了一个靠凿井为生的人,买了一个老奴使唤。东汉的冯衍在给妇弟的信中提及自己贱为匹夫亦有一名婢女。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10号墓主张偃,作为有两处田产的小商人,有奴婢3人。《居延汉简》记录一名比较富裕的候长同样有奴隶3人。《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中记载了12条关于家产和奴隶的价格信息,其中至少5个家庭拥有奴隶,且每家不低于5人。就连只有价值三万钱的30余亩的小地主张王家,也拥有7名奴隶之多。可见奴隶在富农中产人家中是非常普遍而且数量庞大的。
  从上文的记载可以看出,家中拥有几万钱或者几十亩田的人都可以买的起奴隶,这样的人口在汉朝当中占比应当是不小的。如果我们简单的估算一下10%的人口可以购买的起奴隶。再考虑到东汉碑文中12条家庭财产信息中至少5条有奴隶,说明有产家庭中至少40%的人有奴隶。
  这样一来,以公元156年汉桓帝时期人口5006万计算,则有至少200万的人口家中蓄奴。上文资料中显示家庭蓄奴1到7人不等,若我们以3人计算,则至少有600万奴隶。若我们以豪强之家的奴隶数量等同官吏的私奴,则可以得出官吏、豪强拥有724万的私奴,加上至少23万的官奴,全国奴隶总数可达到1347万之多!
  这些奴隶加上5006万其他人口,得到6353万人的总人数,奴隶占其中21%,可谓数量庞大。而这样的比例,还是在低估了官奴数量、官吏都认真遵守限奴令的前提之下。可见奴隶在汉朝社会的普遍程度。甚至可以不客气的说,汉朝上下都在享受一种奴隶经济。有人会好奇,为何这些奴隶数量如此之多,乃至使汉朝成为一个奴隶社会呢?其实这很简单,我们看一看汉代奴隶的来源便可知究竟。
  汉朝的奴隶数量如此庞大,主要有四个来源:
  一是战争俘虏。如西汉时汲黯对汉武帝的话中就提到,臣愚以为陛下得胡人皆以为奴婢,赐从军死者家。东汉时与羌人的战争中,郡兵击灭之,悉没入弱口为奴婢。
  二是因为生活所迫而卖为奴的。晁错就提过,当具有者半价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滋子孙而偿债者矣。《太平御览》中提及董永承诺,若无钱还君,当身作奴。《汉书》注释说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名日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这些都说明了因生活所迫而出卖子女为奴的情况。除了自己出售,还有家贫而被人掠夺的情况。如窦广国年轻时就因为贫困而被掠去卖为奴隶。
  三是奴隶们生育的后代。
  四是因犯罪变成奴隶。如前文所提王莽将10万私铸钱的罪犯变成奴隶,汉武帝曾下令"敢犯令, 没入田僮"。
  从这四个源稍加分析一下,我们就不难发现汉朝奴隶社会的内因。汉朝虽对四周征战,但即便是最为庞大的匈奴盛期也不过100多万人口,还分布在广大的地区。汉朝与之爆发的战争也有胜有负。更何况其他更为弱小的敌人多是小国寡民,纵使全部罚没为奴也不会有多少奴隶可供,所以汉朝这一千余万的奴隶中只有较少是这样而来的。
  既然掠夺外族人口有限,那么主体自然就是自卖、被掠卖或者犯罪的本国人口了,这也能从汉朝社会的情况得到印证。纵使是强盛如汉武帝时期,也在晚年因多加征伐,国内经济凋敝,导致破产的农民自然比比皆是。官方统计人口的大幅下滑,也伴随着大量破产农民成为奴隶的事实。更何况西汉末年至王莽新朝之间,乱象丛生、硝烟四起。东汉时期单单同羌人的战争就持续百年,战争肆虐西北地区,一度威胁京畿重地。随着田产因此荒芜破败,大量人口为奴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说战争或者经济凋敝导致的奴隶增加还不能持久,那么因为犯罪以及奴隶后代就是奴隶人口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了。在汉代,奴隶并没有被剥夺生育的权力,只是他们的后代仍是奴隶。所以奴隶的人口是稳步自然增长的。同时汉代严刑峻法,犯罪罚没为奴自然不在少数。如王莽时期就一次性将10万人罚为奴隶。数量较少的官奴尚且如此,民间豪强官吏自然可以以债务或者欺压的方式掠夺自由人为奴。这一点在羌人身上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东汉羌人起义的一大重要原因就是汉朝官吏对他们的奴役差使。
  如果看清这些真相,将汉朝算为奴隶大国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所谓中国在先秦后就步入封建社会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历史是严肃的,我们不能为了虚无的自豪感而歪曲事实。尤其是这数量庞大的劳苦人群,更不应该被轻易的被历史书卷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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