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青报发文指出,城市老教师想去乡村任教,却被"45岁以下""学科带头人"等硬性规定挡在了门外。基层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惜重金求乡村教育精英之势愈演愈烈,有能力又适合乡村教育的教师却报"教"无门。(7月3日中国青年报) 近几年来乡村优秀教师不断涌向城市角落的情形并不少见,而绝大多数涌进乡村支教的年轻人只是为了按规定完成国家要求的任务指标,敷衍了事。相反,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城市老教师却放低姿态,主动要求到乡村任教,这本该是值得喝彩的事情,但却被基层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以"45岁以下""学科带头人"的硬性规定拒之门外。 我们不可否认乡村教学条件差,教学环境恶劣,教师待遇低,也不能过分责怪那些流动到城市的乡村教师和支教到乡村的年轻人。"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无可厚非。而基层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拥有教育情怀、想要为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老一辈城市教师提出苛求的硬性规定,就值得我们去深究。要对此类不容乐观的教育现状正本清源,还需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之所以会造成大量乡村优秀教师的流动,主要是因为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非但不优厚,反而比城市教师的工资低廉得多。当务之急,需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给予教师一定的补贴,确保优秀教师不流失。 其次,在留住乡村优秀教师的同时,也可以吸引城市年轻老师的到来,延缓任教的时限,给乡村的教学工作减轻负担,为学生开阔视野,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城市面貌及人们的精神风貌。 第三,基层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理当杜绝形式主义,不搞表面工程。既要求优异人才,又规定要45岁以下,如此严苛的条件,自然很少有高端人才会"问津"。笔者认为,与其花重金聘请拔尖人才,倒不如将所花费的重金用在乡村教师的工资补贴上,解决教师的待遇问题,让他们安心从教。 第四,可先适当降低年龄标准,破例引进城市老教师。这样做,一方面满足了老教师献身教育的崇高情怀,另一方面也给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平息争议。接着再考核城市老教师的教学情况,如职业道德高、教学质量优、学生反馈评价好,就再委以重任。 缩小城乡差距,促成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必须从整体大局上统筹规划,建立城乡教师流动制度,实现资源互补。转变人才观念,选择有能力又适合乡村教育的教师是值得考虑的事情。此外,建立健全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把留在乡村支教作为评定职称的优先标准之一,也可以使大批优秀的乡村教师和城市教师愿意留教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