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4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的13年里,全国机动车从1亿辆增长到3亿辆,其中汽车从3588万辆增长到2亿辆;驾驶人从1.16亿人增长到3.64亿人。机动车及驾驶人数量均居世界第一。公安部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中心,制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20多个规章规范和140多项技术标准,推动酒驾、飙车、严重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入刑,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法治体系。这1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交通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交通参与者互相尊重、互相礼让的氛围正在形成,国民交通安全素质稳步提升。 新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实现"两个降低" 据了解,2004年以来,每年新领证的驾驶人排浪式迅猛增长,第一个五年(2004—2008)年均增长超过1000万人,第二个五年(2009—2013)年均增长超过2000万人,近3年年均增长3000万人以上。为切实提升新驾驶人素质,公安部先后5次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特别是2013年实施的123号令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2015年,国务院下发驾考改革意见,为提升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考试制度变革突出在"三个转变":考试项目从重场地驾驶转变为场地驾驶与实际道路驾驶并重;考试内容从重操作技能转变为安全驾驶与文明意识并重;考试监管从人工评判转变为计算机智能评判与人工评判结合。全部科目考试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做到严守考试标准、严格考试程序、严把考试关口。 不断变革完善的驾考制度有效保证了新驾驶人素质。在驾驶人数量逐年倍增的形势下,驾龄1年以内的新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实现"两个降低":人均交通違法降低,2016年违法数量比2013年下降50%,人均每年交通违法次数由1.21次降低至0.59次,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变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下降58%、17.8%、19.1%;万人肇事率降低,每万名新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事故起数由2004年的64.6起降低至2016年的7.6起,下降88.2%,死亡人数下降83.3%。 在提升新驾驶人素质的同时,公安部不断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健全记分管理、审验教育等机制,突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惩戒,突出对重点驾驶人的管理,不断提升整体驾驶人的安全文明素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可以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10年内未记满分的,可以换领长期有效的驾驶证。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换领10年有效期驾驶证的人数已达1.79亿,占期满换证人数的96.9%。 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和肇事明显下降 驾驶人安全文明素养的提升,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提供了有力保证,也为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2016年与2004年相比,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8.8%和40.9%,重特大事故从每年55起下降到11起,降低80%。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肇事明显下降:违法被记满分人数下降,2016年一次记满12分人次比2013年降低24.4%;超速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下降,2016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4年降低90.5%和82.7%;大中型客货车交通事故下降,2016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04年降低40.7%。 据介绍,当前驾驶人交通违法仍然较多,交通陋习仍然普遍,超速行驶、超员超载、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而争道抢行、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城市致堵致乱的重要因素。全社会的交通安全观念还有待大力加强,交通文明意识有待大力强化,交通行为规则有待大力规范。故此,公安部交管局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全社会和所有交通参与者关注交通安全,传播文明理念,共建共享文明交通良好社会风尚,创造、展现和谐交通的规则之美、秩序之美、文明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