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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


  摘要:国家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作用。本文主要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进行阐述。
  关键词:国家审计;问题
  一 国家审计的产生及作用
  (一)国家审计的产生
  由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财产所有者想知道自己的财产被经营者经营的怎么样,于是便授权或委托独立的机构和人员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认,鉴证。因此,评价被审计单位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审计产生的基礎,而国家审计是指审计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审计客体是国有企业,中央银行等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按照审计准则,通过监盘, 观察,询问等一系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对照审计依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得出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的过程。
  我国的国家审计又称"政府审计",产生于西周的"宰夫",即年终,月中,旬中的财计报告,先由宰夫命令督促各部门官吏整理上报,宰夫就地稽核,发现违法乱纪者,可越级向天宦冢宰或周王报告,加以处罚;秦汉时期逐渐形成审计机构与监察机构相结合,经济法制与审计监督制度相统一的模式,上计制度日趋完善,审计职能和职权不断扩大;隋唐至宋审计机构日趋健全,隋朝设置比部,宋朝"审计司"的设立,是审计的正式命名;元明清时期,审计虽有所发展,但总体上停滞不前;中华民国,审计得到不断演进;新中国以后,审计得以振兴。1983年,审计署设立,国家审计机关正式形成。
  (二)国家审计的作用
  由于国家审计具有宪法赋予的独立性,包括经济独立,机构独立,精神独立,即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而审计的独立性又决定了它的权威性,可以体现在国家审计的职责权限上,国家审计的职责包括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银行、国家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援助等等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的权限包括对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资料权、检查权、调查权、违法违纪行为的制止权、纠正权、提请被审计单位协助权等。正是由于国家审计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国家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实施的是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监督。因此,在进行国家审计的过程中,形成了制约性,即揭示错误和舞弊,防止违法乱纪和促进性,即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两方面的作用。同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下,国家审计还具有监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进行指导、监督的作用。"审计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新要求。
  二 国家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国家审计存在的问题
  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独立性存在问题,审计周期长,审计人员素质部分不达标等问题是国家审计需要改善的地方。首先,由于我国是属于行政系统政府审计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地方审计机关同时对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但是这就容易出现"多头指挥"的问题,地方审计机关究竟是如实反映情况还是按地方政府指示报告,会造成审计独立性减弱,而且有些地方国家审计也容易造成审计监督权和执行权不能严格分离导致急经济监督方面发现问题却难以纠正。
  其次,由于对审计周期没有定性标准,国家审计的时间长短根据审计种类,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间都有所不同;或根据采取审计方法,如采用函证法、监盘法、询问法所需要的时间也有所不同,而且审计周期一般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修改。这就使审计周期具有可操作性,如此便会导致审计效率的降低。
  再次,是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由于对一些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被审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因此国家审计机关会招一些实习生进行基本的审计工作,虽然是一些基础的工作,但实习生没有经过培训,并没有最基本的严谨的审计态度,在修改报表格式或者填基本信息时不会做到认真严谨,而是"差不多"就行了。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尤其是审计这种监督,确认,鉴证的工作,试想若连一个地方国家审计机关都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严谨性,那一国何以保证国有经济的正常运行,何以成为一个经济强国呢!而且,因为审计工作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判断,比如对审计重要性(多大程度的错报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做出决策)、重大错报风险的判断,都需要审计项目负责人根据对被审单位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判断,由此可见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审计工作成败的关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在法律层面存在硬伤。一方面,存在未准确定性法律事实,即在审计实践中常常表现为:审计事实查证不清、取证不够充分、不恰当,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导致审计定性不准;表述与审计事实不符,或者避重就轻,或者言过其实,使得审计定性与事实相左;审计查出的同类型问题,由于定性标准不一致、不统一,造成审计事实定性不准确。另一方面,存在未正确使用法律规则,应援引高位的法律、法规,却只援引了低位阶的法律;应该适用特别法的却适用了一般法;应该适用新的法律规范的却适用了旧的法律规范等问题使出具的审计意见不正确。
  (二)对国家审计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
  对于部分地方国家审计独立性不强的问题,应调整中央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关系,实行立法型省以下垂直领导的审计体制,立法型省以下垂直领导审计体制下的审计机关要独立于行政机关,建立垂直领导的审计体制。即省级以下审计机关实行垂直领导,市、县审计机关的人事、业务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经费列入省级年度预算,系统管理,系统下拨;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即最高审计院)的业务领导。实行省以下的垂直领导体制,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可以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各司其职,强化监督力度,此外还可以实施岗位轮换,完善回避交流制度。审计机关应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制度,对需要回避情形、申报渠道、审核流程、回避方式以及违规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规范,指导和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对于审计周期长的问题,可以在法律法规中,根据以往审计经验,详细制定各种审计类型的期间上限,提高审计效率;对于审计人员素质的问题,要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确保职业胜任能力。审计机关应科学建立和实施审计人员录用、继续教育、培训、业绩评价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努力增强审计人员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凝聚力,确保审计人员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如对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每年要求相关审计人员完成有关课程的学习等;最后,因为法律法规不仅推动着审计的发展,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保障,而且也是进行审计的依据。同时,为了使国家审计的预防工作得以充分发挥为了使得政府审计的预防工能得以充分发挥,加快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树立审计机关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也只有不断推进政府审计的法律制度建设,才能确保政府审计的公正性、真实性。做到援引正确的审计法律法规,确保审计质量。
  综上,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机构,对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对地区、部门和单位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基本要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体系下,我们要响应习主席的号召,注重国家审计存在的问题,并采取行动加以改善,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赜.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财会学习,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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