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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已刻不容缓。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我们始终如一地坚持改革步伐。改革工作到了县这个层级,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但同时,也是最迫切要改革的。
  一、基本情况
  今年5月下旬以来,县编办紧紧围绕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已按照"三上三下"的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审核工作,形成了郯城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终稿。通过梳理,共汇总行政许可事项224项。
  (一)组建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抓好机构组建。设立了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抓总工作。二是调整充实人员。从县编办、县法制局、县行政审批中心和县物价局抽调4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审改办,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分工负责制,成立了综合组(目录编制组)、收费审查组、合法性审查组、集中规范管理组。
  (二)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在与各有关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配合的基础上,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县编办负责职能界定;县法制局负责合法性审核;县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审批材料及流程审核;县物价局负责收费项目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经审改办汇总后的审批事项,审改办形成汇总稿后即分别交由这三个单位进行专门审核。审核后,部门负责人会签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县审改办。
  (三)严格审核程序,确保工作质量。一是"一审"现场反馈。对于单位报送的表格按照要求当面指出不符合的表项,并书面反馈。二是"二审"及时反馈。对单位经公示的审批事项及时总结,并第一时间反馈给各单位,同时留存各单位公示照片存档。三是"三审"汇总反馈。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及时征求县政府各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建议,汇总后再次反馈给各单位。审核过程中,对于有的单位上报事项所提供法律依据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范围;对于有单位多报审批事项的,经审核后坚决予以取消;对于有的单位漏报的,及时和相关负责人联系,做好补充工作。通过严格审核,避免了乱报、多报、漏报审批事项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改革主动性。有的部门、单位考虑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因审批设定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应予调整,不能从部门的"小圈子"中跳出来,不愿削减审批事项、归并审批职能,不愿将审批事项的关键环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有的单位虽然在行政审批中心设有窗口,但也仅仅起到了"收发室"的作用,具体业务还是要回到单位办理;有的对设立审批的法律依据和类别等基础信息掌握不准;还有的单位没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的部门单位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到了县这一级只是改革的具体执行者,没有权力规定或调整上级机关设定的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等,也就更谈不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了。因此只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明确审批事项目录以后,县这一级抓好落实或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相应的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就可以了,缺乏改革的积极主动性。
  (二)概念理解不透彻,后续工作难开展。有的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存在曲解,在上报行政审批事项时,只要是本单位有的职责就一律予以上报,或是把非行政许可事项混为行政许可事项上报,更有单位把单位自身的日常业务也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的上报范围。有的单位对部分专业名词理解不到位,报表时随意发挥。比如,针对"前置审批"有的单位不知道本单位某一事项是否存在前置审批事项,也不知道该事项是否为其他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事项等。
  (三)沟通交流不及时,承接事项不顺畅。对于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的单位未能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存在审批事项该取消未取消、该承接未承接的现象。比如,郯城县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两项审批事项: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制造计量器具保留),市政府2013年以临政发[2013]37号文件明确下放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但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为单位改革重组等原因未予下放。这样一来,就使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法承接下放的审批事项。
  (四)无范例可供借鉴,工作推进不够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编办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具体的范例可供参考,缺乏系统的业务指导,前期摸底工作基本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前期工作开展上较为被动。虽然省、市编办先后进行了相应的业务培训,但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尤其到了审核环节,工作推进尤为缓慢。
  三、下步改革中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认识。按照"目录之外无审批"的原则,进一步和各县直相关单位明确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提升各单位改革的积极主动性。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条件。加强对取消后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和取消不彻底。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县审改办先后汇编了《郯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分法规、文件资料目录》和《临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汇总》,审改办工作人员每周一和周三下午进行集中讨论学习,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业务知识素质。同时,县审改办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对县直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快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完成进度。
  (三)加强沟通交流,提高精度。对于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该取消的务必取消到位,同时,对于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承接,纳入县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到及时无缝对接。
  (四)加强对比衔接,提高质量。逐个单位、逐条审批事项做好对比衔接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各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为扎实开展好即将开始的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审批事项多的单位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发现问题,并及时总结,为下一步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改革工作打好基础。□作者单位:郯城县编办 E:ZY
  关键词:行政审批 简政放权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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