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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股权的架构和分配不了解你私下签订的股权代


  创业初期股权的架构和分配是值得每个创业者仔细研究和学习的。这一部分的名词和概念非常的繁杂,涉及到很多法律方面的规定和条例,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到合同里的坑。另外呢专业的法律术语对很多人来说可能会有些晦涩难懂,所以我们在这讲一部分的时候,会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跟大家讲清楚一些不容忽视的知识点。
  如果大家有听不明白或者是疑问的地方,欢迎来到我们的社群,像专业的投资界和法律界的老师们提问。今天我们先来讲一下股权代持。这个概念可能对很多创业者来说呢比较陌生了,因为按照我们平时的理解,股权在创业的初期就会根据投入的多少和贡献的大小划分到每个创始人的手中,没错,这是大部分创业者比较熟悉的股权架构方式。那么股权代持是什么?
  在解释股权代持之前,我们先来搞清楚期权代持是什么?相信听说过这个的人就多了,期权代持其实也是股权代持的一种方式,期权是留给核心员工的股份。因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期权这个概念,所以很多初创公司在早期都会由大股东来代持这部分员工的期权,等到合适的时机再发放给公司的核心员工。
  为什么要进行员工期权的贷持?举个例子就知道了,一个朋友在创立公司时很讲义气,给一起创业的小伙伴,每个人都分了股份,结果呢这个团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稳定,公司刚开始的一两年时间里,有一部分人的离职和新员工的入职造成了股份来来回回变动了十几次。
  而且由于当时的公司没有人有这个意识去保留所有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导致几年之后公司要上市时需要提交的股权变更材料非常的杂乱无章,耽误了几个月的时间错过了最佳的上市时机,如果开始的时候代持这些股份就可以避免出现这些麻烦,等团队真正稳定之后再将各个成员的股份分期成熟,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一位核心人员的离职而造成的股权频繁变更,既方便管理又可以预留出分配的空间,激励新加入的员工,这种情况是代持员工的股份。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股权代持的方式是代持创业伙伴的股份,又称之为委托持股或者隐名持股。有些初创企业的创始股东由于身份特殊或者是受到竞业限制等方面的约束,在一段时间内不能成为注册公司的股东,所以不得不先将自己的股权暂时交给信任的创业伙伴来代为持有,等限制解除之后再恢复正式股东的身份。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代持的关系。小王小张和小李三个人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小张出了资金占有公司20%的股份,但是小张因为跟之前的公司签有竞业协议还没有到期,所以不方便登记成为公司的股东。于是他们私下约定让小王先帮他代持自己的股份。一年之后解除了竞业协议,再转为正式股东。然后小王和小张两个人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明两人之间有代持股份的关系。
  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公司股东只显示出有小王和小李的名字,小张就成了这家公司的隐名股东。说到这儿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质疑,没有进行工商变更,也就是说小张的股东身份没有在法律层面被提及,那么签下这份私下协定的股权代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万一小王翻脸不认人,不承认这份协议怎么办?
  相关法律文件显示,在股权代持这个问题上呢已经给出了比较清楚的界定。首先要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以名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二是企业和创业者不存在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就是说对于私下签订的代持协议,只要证实了不是以欺骗和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的利益,或者是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就承认代持协议的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代持合同发生在两个人之间,跟其他的股东无关。小王和小张签订了代持协议和小李是没有关系的,隐名股东有权利要求他的那一部分股权所带来的财产权益,也就是每年小张被代持的20%的股权可以从中获得20%的公司分红,但股权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益,就是可以参与到股东会的表决和公司治理中,没有正式股东的身份隐名股东这项权益是可以被拒绝的。所以隐名股东要获得完全股东权益,要尽早将自己的身份转化成显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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