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学校开展了学雷锋做好事的活动,同学们都积极参与,主动做了很多好事,受到了表扬。可是活动进行了三个星期了,我连一件事也没有做。看着同学们受到表扬后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怎么办呢?我总不能站在外面"期盼"哪个小同学摔倒,我再把他扶起来吧?或者把雨伞借给没带伞的人?可是天天都是大晴天呀!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摸到了妈妈给我的午饭钱。我灵机一动,对了,有办法了!我向老师办公室走去。上课铃响了,老师走进教室,微笑着对同学说:"我们班的任婉茹同学捡到五元钱主动交给了老师,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谁丢了钱,下课来找老师。"说完老师奖给我一支卡通铅笔。我的脸发烫了,接过那只我梦寐以求的铅 / 笔,但却没有想象中的快乐。我感到同学的目光刷地一下集中到我的身上,仿佛还听见有的同学在窃窃私语。我低着头快步回到座位,心里像打碎的五味瓶,有说不出的味道。 放学了,小树依然向我招手,花儿依然向我点头,但是,没有原来那么亲切了,马路上汽车的声音,好像也在说:"你这样做对吗?"我的脚步慢了下来。终于,我停下了脚步,扭头向学校跑去。到了老师办公室,我把事情经过给老师说了,心里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静静地等待着老师的批评。没想到老师却笑了,她对我说:"难怪这五元钱一直没有人认领呢,原来失主也是你呀。不过现在老师很为你骄傲,因为你找回了诚实,你是一个好孩子。"我的眼睛蒙眬了。 这是我童年里最幸福的一刻,我会永远记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