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担保就是把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如果还不了款银行有权进行拍卖。那么哪些情形下房产作担保无效? 一、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 二、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三、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 四、未按我国《担保法》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那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介绍的关于房屋抵押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的详细内容,希望您仔细阅读。更多、更全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是什么呢?敬请咨询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