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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农村宅基地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对拓宽建设用地空间,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以及各地积极探索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措施,农村宅基地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用地秩序明显好转。但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问题长期以来仍然存在。如何将国家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保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利益,使供给侧结构改革落到实处,需要做好多方面的调研和落实。
  一、农村宅基地现状及成因
  通过对居民点进行调查发现,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超占面积、未批先建、一户多宅、宅基闲置、空心村突出问题。分析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村镇规划滞后。
  2.一户多宅现象突出。
  3.宅基闲置、空心村现象的存在。
  二、针对宅基地管理现状,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大力推行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问题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能忽视的问题。既然找出了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那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实现城乡建设一体化目标,结合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九个方面的建议:
  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村庄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没有规划,农村宅基的使用管理就失去科学依据,必然导致村庄建设混乱。对一户多宅不居住的废弃、空闲宅基地统一规划、整理,要在规划中尽可能建立养殖小区,实行规模养殖,集中管理,尽量避免使用老宅基地。
  2.搞好挂钩试点工作,加大"空心村"治理复垦力度。目前,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新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既能较好地缓解建设用地的矛盾,促进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更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要紧紧抓住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有利时机,与整顿农村宅基地相结合,对条件成熟的村庄申报挂钩试点项目,拓宽建设用地新空间。积极、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城中村"、"空心村"改造,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土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强化農村宅基地权属管理。进一步落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遏制超占面积及"一户多宅"现象发生。
  4.规范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对于不能复垦的旧宅基地或村内的空闲建筑,在当前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允许在本村内流转,并及时进行权属变更,使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深化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收取农户宅基地超标占用的有偿使用费。目前,农村宅基地超标现象普遍存在,查处较难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收取农户宅基超标用地有偿使用费,这一举措不失为一种积极可行的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1997年11号文件指出:"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77条第2款规定:"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考虑到查处、拆除难度大、超占部分面积小,收回后难以有效利用的实际,以适当收取超占有偿使用费作为一种处罚方式,是合情合理的。
  6.切实加强对宅基地集约、节约管理工作的领导。一是要把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要追究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二是各村庄和居委会的支部书记、主任,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的条件和程序,对农村居民申请宅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坚决杜绝非法买卖宅基地的行为。三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职能,严格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登记发证工作。
  7.建章立制、严格执法。一是要建立健全检查制度。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执法监察是保证。二是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实行举报奖励。三是要建立土地执法问责制度,对行政区域内屡次发生宅基地违法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四是对违法案件的查处,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阻挠执法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8.加强宣传,强化依法用地意识。普及国土资源管理的国情、国策观念教育,增强珍惜土地意识,既是保护耕地的一项长期的根本性措施,又是新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利用法制宣传日、全国土地日等有利契机,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法规明白纸、流动宣传车以及设立咨询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国土资源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合理使用宅基地的意识,普及依法用地观念。二是组织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国土协管员参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班,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村镇干部依法管地用地的责任意识。并适当给协管员一定的补助,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大查处宅基地私自划拨、倒卖、隐性流转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9.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根据2015年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精神,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或者转让的有效机制,进城买房的农民可以有偿转让自己的宅基地,同时要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以使持证人与宅基地使用者、用途、面积、位置与土地登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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