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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利剑在手


  2014年8月3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新法的关键点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改动比较多,大概有67处。其中比较重要、比较关键的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在总则里面,写进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写进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为提升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中,有20多条都是针对企业来说的,比如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另外,对企业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标准要求也提高了。原来规定是300人以上的,可以设立安全监管机构,现在降到100人,1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另外,高危企业必须要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法律上予以规定,同时企业还必须对这些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鼓励企业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保险机制,建立安保互动。这些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如何落实,新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第三,对于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执法部门,而且赋予其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行业安全管理的职责。另外,对拒不执行安监部门下达执法指令的,安监部门有权采取停电和停止供应爆炸品这些强制措施。这样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
  第四,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包括行政罚款,由过去最高的500万元提高到2 000万元。而且对于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的处罚也作出了规定,可以处罚上一年年收入的30%、40%、60%、80%。如果出现瞒报,则处罚100%。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单位的负责人,要终生取消其职业资格,这些处罚都非常严厉。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在上述4个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而且修改力度很大,这对下一步推进依法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利剑在手,我们要挺起腰杆进行监督执法。
  新法如何落实
  下一步我们要抓这几件工作:一是认真搞好新法的宣传。国家安监总局已经做出安排,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公布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新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亮点在哪、意义是什么,如何来执行好这部法律等等,要进行广泛宣传。宣传的过程就是向全社会进行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的过程。国家安监总局还要举办新闻发布会,专门就学习贯彻新法进行网上访谈,此外还会印制各种宣传品,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为新法多处作了修改,依据上位法,要对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进行修订,对该进一步制定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要加快制定,这样就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这个工作量也很大。包括下一步我们要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条例》等,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等,这些立法修法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快进度。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这部法律的执行力度。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特别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新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规范,确保这部法律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因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律必行。只有法律制度真正落实,各类企业才能够依法生产经营,每个人都能依法操作,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只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法制秩序,推动依法治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作者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
  编辑 杨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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