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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养廉银真的养廉了吗


  说到清朝的养廉银想必大家应该不是知道的太多的,因为这个东西比较的神秘而且也比较的有意思,听名字就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东西了,但是这个东西真的有用吗?在清朝官是可以买卖的,所以这个东西的用法应该是确定的,下面我们就着这个问题就一起来揭秘看看是什么情况吧。
  廉银是清朝独创的一种官员薪俸制度。朝廷通过发放一笔远超工资数额的银两,保障官吏的生计与地方衙门的各种开支,以限制官吏任意向百姓索取钱财。
  在我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上,这是绝无仅有的,其动机和目的正如其名称所言,是希望官员在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后能够廉洁奉公、洁身自好。
  雍正继位时,发现地方官员收支严重不平衡。总督和巡抚,一年支出在一万两左右,但是工资收入却只有一百多两。
  督抚之所以花这么多钱,是因为他们不光要负担自己一家的生活,还有大量公务支出要由他们负担,比如负责给幕僚开工资、负责衙门的日常支出,甚至与皇帝通信每年数千两的路费也要他们自掏腰包来承担。
  雍正帝画像。
  因为收支不能平衡,所以在地方官场上就形成了"陋规"。上级官员想方设法要下级给他进贡,过年过节大量收礼。雍正决定改变这种现状,于是实行了养廉银改革。这样,节礼和陋规就失去了存在的借口。
  因此,养廉银被主要用于与行政开支密切相关的开销,比如心红纸张、日常公务、征税、捕捉罪犯等,也支付官员的生活费用以及衙门人员的薪水。
  虽然养廉银改善了官员的生活,使得清初的吏治有所改善。但是,贪婪是由心而生的,专治官僚制度也不会因养廉银而从根本上改变官员的腐败。
  清朝银两。
  有时候,皇帝还利用养廉银制度,惩罚犯错的官员。
  1774年冬,在山东寿张奸民纠众滋扰一案中,其主犯王伦早在当年春季就有不轨形迹,作为巡抚的徐绩,竟然毫无察觉,以至酿成祸患,又未能及时扑灭。
  乾隆帝认为,徐绩"贻误封疆之罪,本为甚大",但念其向来办事尚属认真,故特别恩准他将功赎罪,速速缉拿罪犯,等事平之后再行核办。后又因河南巡抚缺出,该省地方紧要,一时没有人才可资任用,将徐绩用为河南巡抚,仍戴革职留任之罪,八年无过,方可复职。
  晚清官员。
  皇帝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徐绩倍加感恩图报,以赎前罪。但是考虑到如果轻易让他复官,不足以显示皇帝威严。所以,他决定扣除徐绩的俸禄,仅支付部分养廉银。河南巡抚的养廉银两每年一万五千两,徐绩收到了三分之一,基本确保了办公费用的充足。
  养廉银的发放并不能必然带来官员的廉洁,只有厚禄而没有相应的执行监管制度,"廉洁奉公"只能是一句空话。清朝的养廉银制度,只有依附帝王的统治意志才能发挥功效,在雍正帝的严格执行和监管下是名副其实的。但从乾隆后期开始,由于制度的松弛以及经费的紧张,养廉银名不符实,最终只能伴随着清朝的衰弱而功能弱化。
  晚清官员夫妇。
  1799年,曾任首辅的权臣和坤被抄家时,珍珠、宝石"胜于大内","藏银、衣物数逾千万","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窑埋银三百余万两……",部份即纳贿所得。
  这就给人一个印象,个别养廉银拿得最多的大官,往往更是贪得无厌。乾、嘉以后,卖官鬻爵、贪污受贿现象变本加厉,日益严重,终至不可收拾之势。
  雍正当年希望通过养廉银制度的推行,培养官员们廉洁作风的初衷成为泡影,彻底失败了。
  参考文献:南芳《清朝养廉银制度研究》,万揆一《清代的"养廉"》,张宏杰《"养廉银"怎么养廉?》,冯元魁《论清朝养廉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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