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与采禾国际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年月日 甲方: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采禾国际集团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20层 电话:010-58201430 58201411 传真:010-58201427 法定代表人: 一、合作总则 为促进双方可持续发展,按照"长期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 《无锡市地铁一号线刘潭站东侧地块商业地产项目》 与采禾国际集团以"商业规划定位、商业资源定制、商业运营、营销推广、金融资本"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署此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同意在满足各自战略发展理念的前提下,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商业发展新模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发展,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互利共赢。 3、双方同意在不违反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交换各自所掌握的市场竞争信息、商业资源信息、房地产信息、项目建设信息等。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 三:合作准则 采禾国际集团携旗下优势商业资源,根据商业空间大小及商业环境的综合评估,量身定制商业资源。对甲方商业地产项目,通过商业定位、业态规划、主题植入、商业资源配置、商业运营、整合推广等有效的专业手段,促进项目租、售工作,提升甲方商业地产项目的资产增值和投资估值。 第一条:合作内容 1、商业规划定位 2、商业资源配置 3、商业运营 4、整合推广 第二条:合作选择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竣工项目、在建项目以及待建项目的商业信息。甲方的项目资源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有义务优先与甲方进行合作;相应地,当乙方向甲方发出合作要约或合作建议时,甲方有义务优先选择乙方并保障在甲方的项目范围内乙方经营该类业态的唯一性。 第三条:合作模式 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可以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最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战略合作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存续5年,战略合作期满,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生效5年。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基于本协议的各种补充协议,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法律部分,须与本协议一并使用。 五、工作安排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成立项目联合工作实施小组,明确双方项目负责代表,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2、双方主要领导负责确定整体战略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3、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落实实施已经确定的合作项目推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二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 方: 甲 方: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 乙 方: 为了加强高校与行业间的协作,促进高等教育与行业的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 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1,加强高校与行业的协作,实现高校与行业共同成长,发展的"双赢". 2,探索高等教育与行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链接. 二,合作领域 1,就业实训.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乙方所属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定向培养.乙方根据行业实际需求,可委托甲方进行人才定向培养(含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实施针对性教育. 3,校企战略合作.甲方为乙方行业的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员工培训,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提供教育与科技服务;乙方为甲方在校大学生进行岗位实训指导,创业教育和职业指导,为甲方毕业生提供就业与就业实训岗位.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拟定每次岗位实训的详细方案,并与乙方协商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定向培养及毕业生生源信息. 3,邀请乙方代表来校参加有关活动,加强甲乙双方的相互交流;邀请乙方对大学生开展职业指导. 4,根据乙方的具体需求,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并为乙方来校招聘提供便利条件. 5,根据乙方行业发展需求,为乙方行业的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员工培训,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供教育和科技服务. 6,甲方网站与乙方网站建立链接,在就业网上开辟"明星企业"专栏,积极对乙方所属企业进行形象宣传,并及时发布乙方所属企业的招聘信息. (二)乙方 1,在同等条件下,根据需求,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毕业生岗位工作信息,以便甲方调整专业结构,创新教育模式,更好地培养学生. 2,尽可能安排甲方学生开展就业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出相应的指导和考核.承担就业实训期间的业务指导,保障学生的岗位实践安全. 3,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接收定向培养生到所属企业就业 . 4,在此协议框架下,与甲方系(部)协商,签署单项合作协议. 5,乙方网站与甲方的网站建立链接. 6,乙方悬挂"邢台学院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牌匾. 四,基地建设 甲乙双方各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战略合作项目"建设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乙双方达成的协议,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乙 方: 为了加强高校与行业间的协作,促进高等教育与行业的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 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三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着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现经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取得甲方公司51%的股权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前提 1、乙方控股权的获得前提:乙方承诺以自身资源和品牌影响力为甲方带来新增业务和利润增长(新增业务签约额至少保证600万元/2年),甲方愿意赠与乙方51%的股权以完整乙方产业链;双方同意有偿使用对方各项资质开拓、经营业务(净管理费率相同,建筑、市政为8%,交通为5%)。 2、甲乙双方需共同维护浙江鹏大和浙江建经的品牌资源,并通过诚信合作积极提升共同的品牌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均应以不影响各自现有业务、资源范围作为合作的最低底线。 3、双方承诺共同维护甲方监理资质晋升,乙方交通、房建、市政监理人员,应根据乙方承接监理业务需要无偿变更注册到甲方公司,乙方主要人员在甲方资质证书中予以体现。 4、如因乙方或分公司原因导致第三人对甲方公司起诉、追索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不参与甲方企业管理。 二、合作的主要事项 1、人力资源和业务资源共享:甲乙双方在监理、咨询、造价、招标代理人才及业务资源上保持共享、互补。 2、乙方取得甲方的51%的股权后,不参与甲方企业管理;双方仍各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方股份转让前及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按本协议前的状态各自承担并享受。 3、乙方以甲方名义在浙江台州等地成立分公司,分公司应合法经营、自负盈亏, 不得对甲方品牌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同时接受甲方监管。对分公司的鼓励:分公司监理项目获得钱江杯或省级标化工地及以上的奖项,甲方予以适当奖励。 4、双方共同维护甲方的各项资质晋升,在维护资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属于资质评审产生的费用,双方均摊。 5、双方以对方名义经营的业务,若给对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如: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限制承接业务等),均应以自有资产补偿对方损失。双方为对方承接并交由对方实施的业务,实施方应向承接方缴纳3-5%的纯业务费(无需提供任何票据做账)。 6、甲方资质若其中一项资质升到甲级以后,甲方根据合作前景和受益情况可以进行公司名称变更,并体现"xxx"的字号。 7、如乙方到嘉善县承接工程咨询业务,须与甲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乙方名义在嘉善或四川、重庆优先承接业务,承接的业务受乙方监管。 8、在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办理股权变更事宜,产生的验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2名国家注册(房建、市政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7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9、双方合作二年内,如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经双方协商,乙方无条件退出股权(不享受、承担甲方赠与股权带来的任何损益),并承担股权变更产生的费用。 10、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股权变更成功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四篇: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韶关市旅游局乙方: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本着诚意合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实现共赢的目标,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结成韶关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打造韶关旅游品牌,推进韶关旅游业持续快速地增长。 一、合作时间:2014 年 7 月 20 日―2014 年 7 月 20 日 二、合作原则:坚持竞争导向,互惠双赢,以德待人、以诚经营,促进韶关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 三、合作方式:采取业绩与合作诚意为主要考核方式的办法,通过联合营销、广告置换、效果奖励等方式共同开发市场。 四、合作内容 1、乙方在各营业场所优先宣传甲方旅游产品,乙方的大型宣传活动应将韶关旅游作为宣传活动的重要部分。 2、乙方同意尽能力最大限度组织游客来韶关。 3、甲方保证乙方在政策允许的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开发韶关旅游资源及旅游市场。 4、在符合各项审核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将以韶关星级酒店住房、景区门票资源、现金补贴等方式给予乙方宣传韶关旅游广告费用相应置换,促进乙方积极开拓韶关旅游市场。具体置换办法由双方根据具体业务另行商议确定。 5、甲方将根据乙方要求,视情况配合乙方的大型韶关旅游宣传活动,经协商甲方可以以韶关星级酒店住房、景区门票资源、现金等方式补贴乙方部分宣传费用。 6、甲方将根据乙方要求,视情况在乙方市场投入相应的其他广告,开展相 应的宣传活动,为乙方促销提供条件。 7、甲方同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乙方的市场开拓工作提供方便,为乙方在甲方地界的正常经营提供协助。 8、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视情况推出乙方市场需要的产品。 9、对乙方完成上述第 2 点的情况,甲方将根据年度业绩情况,制定给予乙方特别奖励的办法,并决定下阶段合作方式。 五、如遇不可抗力及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韶关市旅游局 乙方:广之旅国际旅行社 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 第五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0417 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合肥市铭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名词解释:"第三方或其他第三方"指甲乙双的交易标的方,以下统称第三方。 鉴于乙方拥有大量房地产配套设施工程资源,甲方拥有与该资源相配套的相关施工资质及施工技术;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理解并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达成双方共识。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此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确定甲乙双方成为彼此的长期合作伙伴,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拓展甲方法定营业范围内的市场业务(业务拓展期间无需甲方产生任何费用); 2. 若乙方单独与其他第三方达成合作意向时或在甲方的协同配合下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工程合同后,甲方若愿意单独与该第三方进行合作,经乙方同意后则该工程业务将由甲方全权负责承包,甲方将按照与该第三方签约的总工程额度的一定比例返点给乙方作为乙方介绍或转让该业务劳务费用; 3. 在乙方与其他第三方洽谈合作的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理由架空乙方并单独直接与该第三方接触,否则视其已经在乙方的撮合下成功与该第三方签约,乙方的劳务费将严格按照本协议中的"第二条"标准执行; 第二条 费用的支付标准与方式 1. 若乙方介绍或转让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在200万----800万(人民币),则返给乙方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的____________%(人民币)作为乙方介绍或转让该业务劳务费用; 2. 若乙方介绍或转让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在801万----1500万(人民币),则返给乙方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的____________%(人民币)作为乙方介绍或转让该业务劳务费用; 3. 若乙方介绍或转让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在1501万----5000万(人民币),则返给乙方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的____________%(人民币)作为乙方介绍或转让该业务劳务费用; 4. 若乙方介绍或转让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在5001万(人民币)以上,则返给乙方该工程的款项总额度的____________%(人民币)作为乙方介绍或转让该业务劳务费用; 5. 费用支付方式:在甲方经乙方的介绍或撮合后与该第三方签订施工合作主体合同后该第三方支付给甲方的第一笔工程款到账后,甲方立即在收到此工程款的当天以现金或转账(指定账户)的方式把乙方的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乙方第一次所得费用不得少于乙方总费用的百分之五十)乙方,余款在甲方收到第三方款项百分之五十的时候全部结清。(乙方拥有此费用的先得权)。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营业范围规定进行业务拓展; 2. 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给乙方推广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彩页、光盘、宣传册),用于协助乙方为甲方进行市场推广; 3. 甲方在乙方进行业务开展或营销策划活动中且在乙方有需要的情况下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4. 乙方在业务拓展的同时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不得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5. 乙方有权依甲方名誉进行前期业务洽谈,但不能以任何理由用甲方名誉施工; 6. 乙方有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为与第三方顺利达成签约合作如需要甲方派遣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协助,则甲方有义务全力配合乙方(在甲方认可该工程可行并愿意接单的条件下)。 第四条 劳务派遣 甲方技术指导及相关劳务人员的派出(在甲方认可该工程可行并愿意接单的条件下),如需支出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将有甲方承担。 第五条 在乙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后,甲方可负责全部或部分施工或指定乙方为甲方在该工程承包过程中第一施工单位(在乙方能力范围内),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存在明显技术风险甲方有义务提出和监管。具体施工合作协议另订。 第六条 若乙方在甲方承包该工程过程中参与该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则工程验收的标准和方法将严格依照第三方验收标准进行。 第七条乙方和第三方签订任何工程协议前如涉及到甲方利益或权利及责任,均应该通过甲方审定并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八条施工安全条例 1. 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人员或者甲方雇佣临时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则有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乙方不负任何经济或法律连带责任。 2.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人员或者乙方雇佣临时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则有乙方负责妥善处理,甲方不负任何经济或法律连带责任。 第九条 特殊案子的合作方式 如遇特殊工程需要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其他服务,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第十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 始至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一条后续合作中的技术改进与分享 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新技术、新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甲乙双方共同授权其他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合法有效; 3. 若甲方拖欠乙方上述费用则乙方可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日10‰滞纳金; 4.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给乙方费用,乙方在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 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6.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由甲方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 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证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本人或授权代表人。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书信、传真、电话、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协议之约定不受双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而影响,在引资完成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如实填写并盖章签字有效期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至同台交割完毕时止。此原件及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电子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未经乙方方书面明确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介绍或转让给甲方的业务工程转让予其他任何一方(亦不可以此工程对外实施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措施),否则均属无效。由此对乙方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将追究其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讲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性质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亦不限制乙方与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此合同仅限甲乙双方之间的定向合作事宜,不具有排他性。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如因其中任何一方故意或无意的行为导致对方有重大经济损失的则视其违约,违约方将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法定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人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合肥市铭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年月日签于: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