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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纠纷如何索赔


  春暖花开时节,正是大家外出旅游的好季节。近年来,随着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出境游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我们都知道,出境游一旦遇到种种意外情况,要想维权会比在国内更困难。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各种意外情况、正当维权成为很多游客的困惑。
  近段时间,在埃及连续发生了两起有关中国游客遭遇重大伤亡的旅游事故。一起是九名中国香港公民在乘坐热气球观光时遭遇热气球爆炸全部遇难;还有一起是中国大陆公民观光旅游团在乘坐当地小巴旅游时发生小巴侧翻事故,致使一死数伤。
  北京市民张大爷的儿子在一旅行社开展的"老人节"促销活动期间,为张大爷报了一个"港新马七日游"夕阳红老年旅游团。出团前,这家旅行社为每一位参团老人上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新加坡旅游期间,张大爷在地接社指定自由活动的公园观光时走丢,地接社导游四处寻找张大爷没有结果。
  两天后,地接社从当地警方得知张大爷在公路上横穿马路被一辆小轿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大爷的子女将这家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它进行损害赔偿。同时,这家旅行社以张大爷在自由活动时间擅自脱团,并且因为他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导致车祸,致使全团人员迟滞返回产生额外费用为由,反诉张大爷子女要求对其进行损害赔偿。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认为,目前很难判断本案究竟是谁的错误。根据现在的状况来看,可能是张大爷在自由活动时和导游团失去了联系,其中责任的认定非常重要。我国的侵权诉讼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认定——谁的过错谁来承担责任。在本案里,最需要确认张大爷丢失以及发生车祸的后果究竟是哪一方的过错造成的。如果地接社没有尽到了安全义务,地接社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旅行社最初没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义务,也没有选择合格的地接社来提供服务,张大爷自己也没有遵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进行旅游,三方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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