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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娘给我做的大餐


  在我儿时的很多年里,父母白天一直在外干活,我很少吃过热的中饭。每次娘问,中午饭你热了没有,我会眼睛都不眨,马上说,热了,不热怎么吃,除非不是人。娘就说,哎,好孩子,千万别忘了热了在吃。我就一边答应了一边滚出去玩了。事实上,我从没热过,因为那时候我家做饭用的都是地锅,要先抱一大堆柴禾,然后在点火,还总是给呛的鼻涕一把泪一把,对此我是深恶痛绝的,我虽喜欢玩火,但不乐意洗脸,而且热饭既是一个步骤复杂,又很浪费时间,也没多大意义的事,我一直是这样认为,因为那饭不会因为我热了就变多了,那我费力费神的热它干什么,所以我采取直接摆平的方式,可见,我打小就是个很懒的孩子,这曾一度让我怀疑我不是父母亲生的,因为,父母都是勤劳本分的人,怎么会有我这样一个懒惰古怪的孩子,要说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在很小的时候我并没有过这样的怀疑,虽没有怀疑但总有疑惑和好奇,这个疑惑和好奇就是我从哪来的呢?我无数次的去问娘,娘听见我问这个问题就笑而不语,但经不住我一遍遍不厌其烦的问,就说我是捡来的。我一听是捡来的,十分兴奋,这说明我是个有着特殊经历的孩子,于是我就问娘从哪捡的我。娘说从树上,我听了当然更好奇,这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是相当震惊的,难道这世上还有能结娃娃的树,我理所当然还得问,什么树这么神奇,还能结娃娃,娘就笑着一边摸我的头,一边说,憨孩子,等你长大就知道了。当然,现在我长大了,我也知道了,我根本就不是捡来的,明明是她生的,也因此我才叫她娘,不叫别人娘,不过,我认为她之所以说我是捡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自己也感觉这孩子不是她生的,因为他们的优点,我一点没遗传到反而稀奇古怪,用娘的话就是憨,当然,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是她在生我的时候,发生了基因变异,好的都变没了,单留下稀奇古怪的基因造就了我,因为我不仅问娘,还问一些来我家串门的老娘们,其中就有一个老娘们用手指着我的眉头说,打破砂锅问到底,问你老婆婆几条腿。这让我更不解,因为我还没老婆,又何来老婆婆,而且,我根本就不关心我老婆婆有几条腿,我只关心我老婆有几条腿,这个关心的问题时至今日我还没得到证实,一直很让我痛心。到后来我更认为我之所以这么憨,都是娘喊的,原本不憨的孩子也给她喊憨了。这让我明白,以后我要是有了儿子,我一定不能喊他憨孩子。只是,我憨既已成不争的事实,是在难变该的,这也让我明白,为什么后来我吃东西从来不挑口味,可能就是我对饭的口味憨到不知道可挑,只要有吃的就行,憨孩子不都这样吗,后来我认为这是动物选择进食的方式。不过,我并不认为我不是人,相反,我还认为,我不仅是人而且还不是一般人,因为,就是腊冬飞雪,我一样回家就先舀一瓢凉水喝了,这在一般人来说是很困难的,也因此,本人胃动力和牙齿抗冷能力是超乎寻常的,时至今日,本人一顿饭,很少会用五分钟,我总是最晚一个去吃,最快一个吃完。是的,本人吃饭有点快。可是,在快你总得有的吃才行啊。
  我不禁想起,那些饿了就跑厨房舀一瓢凉水的喝的童年。后来有个女孩子对我说,我不相信有情饮水饱。其实,人没挨过饿,又怎么知道什么是饱呢?
  古人说,地灵人杰,我认为这是很对的,小时候,我一直都认为我是一个灵秀的孩子,那时候,我们喝的水都是地下水,家乡那边的水特别甜,小时候在我家老院外面就是一条河,那时候河水也很清澈,娘总是捧一大堆衣服去河边洗,我就脱光了跳进去玩水,虽然,至今本人还不会游泳,那是我怕水的缘故,而且,小时候的那条河深浅也就到我膝盖,我趴里面想自杀都很难,别说游泳了。后来,我就不灵秀了,这让我很痛心,但是无能为力,因为那条河给化肥厂占用了,里面淌的全变成了氨水,气味刺鼻,颜色乌黑,原本我是得天独厚的灵秀之子,如此,我却成了社会发展科技成果的第一受益人,我给有机化了,不在单纯,成了合体,只是合成我的东西,都是化学倾倒物,我认为我成了废品回收站,后来我方明白我为什么变得稀奇古怪,都是给氨气熏的,留下了后遗症。政府终于在一天觉醒(觉醒了生财之道,恭喜他们!),认为这样对一个个如我者的孩子来说,是不很好的伤害,应予以补偿,于是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的惨痛并申请资金,而后获得批准后约定俗成将大部分资金扣下,所剩拨往村委,村委领导皆大欢喜,然后也奉行不讳将大部分资金扣下,所剩下发村民,这时候,得到资金的村民,往往还完全可以拿了酱油瓶子用政府下发的这部分资金打一到两斤酱油,这要吃好多天呢,为此,人们欢天喜地,感谢青天大老爷,正大光明,为人民服务。
  后来,我发现,为人民服务的服务人员所要为人民服务的就是竭尽所能的帮人民把他们的钱花掉。取之于民,然后替人民用。这虽让我生气,因为我自己的钱还不够花,但更让我庆幸,毕竟他们没有帮人民把他们的老婆睡掉。可能也有个别的我就不细想了。
  我感觉我又说了很多废话,其实,我是想来回忆童年时候的大餐的,因为,我感觉我又饿了,我饿的时候,我就想画点饼或者望点梅来以此充饥止渴,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想一些从前吃大餐的事。
  接着来说我的大餐。童年时候,我家的老院非常宽敞,宅基地有200多平米,单一个院子就几乎可以成为我的乐园,因为,院子里面有鸡窝,有狗窝,有兔子窝,还有葡萄树无花果树和练子豆子树(方言),还有存放地瓜的地窖。
  那时候,我们老院连个正儿八经的墙都没有,所谓的墙就是老爹用棒子萿(方言,玉米秆)一捆捆绑起来的,然后用木棍固定,在一排排扎起来,我认为那时候,老爹的觉悟相当高,此墙能防君子,怎能防小人,但是,数年过去,就是我家的大门晚上不关不闭,也从来没丢过东西,这不是说,梁上君子的职业操守提高了,也不是说国民素质提高了——可以夜不闭户,也已经路不拾遗,这只是说明俺们家实在没什么可丢的。其实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这说明俺家很穷,可是有一天,我这样想,如果可以过回那时候的生活,我愿意每天都吃不饱。父母永远都那么年轻,我也永远是他们的憨儿子。事实上,我小时候并没有吃不饱,俺家还没那么穷,我只是饿的快,这说明我消化能力非常好,也说明我是一个好动的人,不然怎么能消化那么快,是的,这些说明都得到了证实,我很少着屋子底的,一天到晚失疯在外,用我们家乡话叫失疯,意思就是——失疯,你明白的,——其实如今想来,我是很对不起俺娘的,那时候她一天到晚劳作,地里的活,家里的活,还有外面的活一切活,没命没歇的干,一出去一天,早上我没醒她就走了,晚上我都饿疯了她才来,如果,我要是一个稍微有点良心的孩子,都不会有如今这样愧疚难受的心,如果,我能稍微体谅一些娘那时候的苦,我都不会是现在这个熊样子,事实是,我既没良心,也体谅不到娘的苦,不管娘忙成什么样子,累成什么样子,我都没说主动去干点活,没扫过地,没洗过碗,没做过饭,更没洗过衣服,我甚至想不明白,我那时候怎么会是这样一个没皮没脸的孩子,娘不管多苦多累,也从来没要我干过,有时候也说我几句,但从来没生过我气,这说明娘是非常疼我的,我认为娘疼我比疼我哥哥要多的多,在我幼年的记忆里,几乎没有哥哥和爸爸,全是俺娘,那时候,哥哥上初中,放学晚,后来干脆就不上了,初中都没毕业就滚跑了,成月成月不回家,爸爸不是出去干活挣钱就是出去打麻将替别人挣钱,成天成天不回家,以致我后来见到打麻将的人就恨不得上去抽丫大耳瓜子。家里就我和娘了,娘又要干活,就剩我一个看家,当然我才不会看家,我上学的时候就去学校,不上学就满村满胡同跑,当然有一群和我一样的玩伴。那时候,村子到处都是树,路也是泥巴路,坑坑洼洼,高低不平,这对孩子来说是在好不过的,我们可以上树,可以挖沟,和泥巴,藏猫后(方言,捉迷藏),打仗,干各种我们想干的事,只是,这些都是需要也极大消耗体力的事,而且我一干就是一天,所以我经常饿,饿了就回家,找吃的,如果娘在,我就会大叫妈妈,饿死我了,然后随便往哪一躺装死,如果娘不在家,我就发挥我狗一样灵敏的鼻子,到处闻,闻到哪有吃的,就一顿翻箱倒柜,这不是说俺娘怕我吃,把东西藏起来,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娘买了好吃的,是要我有计划的吃,可是,我从没有计划的吃过,我都是一次性吃完。娘知道我饿的快,每次出去干活都把吃的给我放到厨子里,用大碗盖好,因为家里有老鼠,这些老鼠很馋经常给我抢嘴,后来我一天天长大,饿的更快,吃的更多,娘还是一出去一天,那时候,我经常看到娘一个人默默流泪,偌大一个家,全靠她一个人维持,什么事爹都不管,只管要么出去挣钱,要么替别人挣钱,地里的活,家里的活不管什么活都不管,我看见娘一个人坐板凳上哭,就不敢说话,就蹲她旁边攀着她的腿,每次娘伤心的时候都拿一条毛巾,一边哭一边擦,我从来没听见过她哭出声来,只看见她的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一样滚滚落下来,我也就跟着娘一起哭,娘说,你长大了,别随你爹。我就想,等我长大了,要是有谁在敢欺负俺娘,我一定给他拼命。事实上,还能谁会欺负娘呢,一直都是俺爷仨给她气受,娘注定为俺爷仨操劳一辈子。那时候,我认为我对俺爹是有仇恨的,我认为他抛弃了娘和我,我很愤怒,但是我不敢把他怎么样,而且我也很怕他,因为他敢揍我,而且,一动手就是往死里揍,我好汉不吃眼前亏,揍急了我就跑,事实上我胆子一直很小,不然我非要跟他干一架,如此这样我就成了千古罪人,犯了忤逆之罪,好在我胆子一直没大起来,就是现在,爹要揍我,我也只能让他揍,当然,他也很多年没揍过我了。后来我稍长大了,爹压力也大了就不在这样了,算是浪子回头吧。其实,那时候,爹也是30多岁,40出头,正是一个男人的壮年,所以要干点什么糊涂事,如今想来我可以理解他,当然,爹在生活作风问题上是相当规矩的,不然我不给他干架,也得给他断绝父子关系。老话说,男人结了婚,什么都可以松,就是裤腰带不能松。我认为这句话还像句话,此外,这句话还让我明白男人没结婚,除了裤腰带,什么都不能松,这让我很庆幸,我还没结婚,我还没有裤腰带之说。
  又说远了,我是要来说我的大餐的,一扯就瞎七乱八的。
  大餐是这样的:我刚说着俺家的老院来,那个院子非常之大,四周都是棒子萿的墙围子,墙围子毕竟是墙围子,不是城墙,所以并不牢不可破,相反相当容易破,因为我从来没有带钥匙的习惯,所以我从俺家的墙围子里掏过好几个洞,此洞只有我自己和俺家的狗知道,因为俺俩经常一起在那个洞里钻进钻出,当然,我认为俺家的狗是不会背叛我把这个消息出卖给别人,因为它就是想说,别人也听不懂,只是有一天,我发现它还是背叛了我——它引来了一条母狗,从此俺家就从养一条狗变成了养两条狗,我认为我不能把那个母狗放走,我怕它把不知道什么在引来,当然我也不能杀狗灭口,我一向不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就是小蚂蚁我都不忍心踩死,何况是这么一条活蹦乱跳的狗,但是事实还是出我意料,我以为引来一条母狗也就在多喂一份狗粮而已,只是没想几个月后,此母狗生了一窝小狗仔,这下把我忙的,帮它们安家,铺窝,小狗仔生下来眼睛都睁不开,就知道一天到晚叫,一个个都给小兔崽子呢,当然俺爹没让我都养着,断了奶就都送人了。那几天,我感觉俺家的母狗明显情绪低落,不吃不喝,我怕它生病了就陪它一起情绪低落,可是,俺家原来的那条狗爸爸竟然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照常吃喝,这让我很气愤,我就踢它,你他妈的,孩子都没了你还憨吃楞喝,你到底是狗不是?它当然不能说是,被我踢一脚也不跑,只是趴地上呜呜的低声叫,好像受了大委屈似的,也可能自觉做的不对在悔过自新,我见它可怜巴巴的样子当然不能在踢它,狗也有狗严。由此,我更得到证实,母爱要比父爱伟大的多。哪怕是母狗爱也是一样的。
  先前我说了,在俺家那个院子里有一颗千年老葡萄树,之所以说千年因为那是我小时候的想法,此葡萄树甚是茂盛,枝繁叶茂,遮天蔽日。每到秋季,葡萄就枝头满挂,累累下垂,尤其是雨过之后,粒粒晶莹的葡萄滚着晶莹的水珠,清新可口,诱人垂涎。为此,老爹给它搭了一个非常之大的木架,众多木头,纵横交错支在南墙和院子的一隅,在这个架子的下面是一小片菜地,有菠菜,有香菜,还有蒜苗和葱。旁边还有一个压水井,清甜的井水压几下就上来了,井水流出好似山泉奔流,哗哗作响,井一边是我挖的各种沟渠,用来引流的,我搭桥筑堤,挖沟修坝,显然一座规模恢弘的城池,我还捏了各种小人,甚至为它们建造了房屋和武器,只是每到大雨来临,我都要把它们一个个放到盒子里搬到屋里去,它们经不住雨淋,但是,我的防洪工程做的相当好,不管是雨水还是别的水都从我挖的沟里流到外面的小河里了,因此院子里从来不存水,那时候院子全是裸露的土地,要存水就会泥泞难行,沾的一鞋一腿,到屋里还要扫,很麻烦的。
  之所以要说这颗葡萄树,因为,后来为这个葡萄树所搭的架子不断扩大,并不是因为葡萄树需求大了,是因为,娘从墙角种了很多南瓜籽和吊瓜籽,这些籽很快就生根发芽并迅速破土而出,而后顺着早已为它们的生长搭好的木架,攀墙越屋,长的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到了夏季,就看一个个吊瓜金黄金黄的挂在藤上,南瓜则翠绿翠绿,卧在墙下,对于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收获更让人喜悦的?
  好了,终于说到我的大餐了。
  娘种的吊瓜大的能长到一米长,又粗又壮,曲线柔和,色泽光滑,除去皮瓤也显橙黄,含糖甚多,吃起来就像吃添了蜜的奶粉,回味无穷,如今思之,嘴馋难耐,回家一定要俺娘给我在乱炖一锅,不过得到市场去买了。
  就是这样,因为那时候俺娘一出去就是一天,后来我才知道,娘下地干活,从来没吃过午饭,每次回到家都是傍晚,天黑了才回来,然后就忙着做饭打理家里的事,那时候,俺爹有个臭脾气就是每顿都要吃面条,而且必须是手擀的,面条机压的他还不乐意,不知道多少年,从我记事我就记得俺娘每晚都在擀面条,所以,不能怪我长大了就长成了面条样,一吃吃了很多年面条,直到后来,没有面条吃,我也不乐意了。可是已经很多年没这么吃过了,所以我也不乐意了很多年,娘也擀不动了,又麻烦又累人。
  本来是要说我的大餐的,这里既然扯到娘的手擀面,我就先来说说手擀面吧,在我印象里,没有谁做的手擀面比俺娘做的在好吃了,另外就是,俺爹不喜欢吃鸡蛋,但是我特别喜欢吃鸡蛋,不管怎么做,只要是鸡蛋,我都爱吃,当然最好吃的还是娘下在手擀面里的荷包蛋。手擀面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面质筋道、硬实,跟面条机压的完全是两个层次,吃在嘴里差别就像吃甘果和苦莲一样。娘每次擀面都要一个多小时,而后在炝锅、放些葱花、添水,等水开了放面条,面条熟了在添一把菠菜,最后端到饭桌上的面条就是这样:菠菜给水煮过,熨帖而柔软,覆盖在面上依旧绿意盎然,好似暖春的雨打芭蕉,晴夏的出水芙蓉,面四周则是金黄的油花,还有片片葱末在飘飘荡荡,就仿佛艳秋季节里收获之风吹过一望无际的麦田,麦浪起伏跌宕,面汤热气腾腾浓郁且香醇四溢,面则一根根晶莹剔透龙盘虎踞一般,看似静如处子,实含天地之威,宛如寒冬里朔风飘起白白茫茫的飞雪覆盖了天地万物,我和爹当即就拜倒在娘的饭碗之下,最诱人的就是那个藏在面条里半露颜面半遮羞的荷包蛋,蛋清白而弹性十足,就像希伯来民族十七岁少女的滴水肌肤,蛋黄瓷实又含营养,好比全天下母亲的乳汁,我总是先把它一筷子挑出来,三下五除二干掉,当然,俺爹吃面条更是一绝,一边咻咻的吸气,一边筷不停拨,比我更速度,我吃一个荷包蛋的时间,他一碗面条就摆平了,后来俺嫂子嫁过来,直看的目瞪口呆,悄悄给我说咱爸爸吃饭真快,我说能不快吗,都练了几十年了。习惯就好。
  哎,我认为,一边饿着肚子一边写俺娘的手擀面是对我胃的极大摧残,这口水一波一波的,只止渴不止饿。
  那还是来说我的大餐吧。
  之所以叫大餐,因为,是很大一锅餐,所以叫大餐。
  先前我说了,娘出去干活一干就是一整天,总把我饿的眼冒金星,面黄肌瘦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孩子遭了虐待,娘也心疼不已,于是就种了瓜,后来瓜熟了,娘就炖一大锅,然后盖好放一边,临走时就嘱咐我,锅里有瓜,饿了就吃。我果然不负娘所嘱,每天娘回来,锅已尽空,不管娘做多少,都是这样,她做多少,我吃多少,这让娘很欣慰,真是好孩子,因为我比俺家狗吃的都干净,它舔锅我舔碗,相对更容易,虽然我没它舌头长,但我更仔细,这说明我很节约。那时候,我一天都吃六七顿饭,一顿饭至少也是两大碗瓜,干吃就行,别的都用不着,有时候吃快了要喝点水,这瓜吃快了容易噎人,而且俺家吃饭所用的碗比外面羊汤馆的都要大两号,就后来刘洋辰(俺侄女)长到四五岁也捧着大碗吃饭,这就直接导致这孩子如今比同龄人高出来一个头,这很让我担忧,将来要是过了门,吃不饱咋办?我认为我这个担忧不是空穴来风,每次我走亲戚或者串朋友,被邀留下吃饭对我来说都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往往他们家的碗就是盛四碗也不比俺家一碗,但我又不好意思打二次饭,人家一让我,我就假客气,而且假客气的非常真,别人就当我真客气,也不便复让,于是多次经验后我总结一个结论,那就是吃饱了在去串门。当然,要去俺姨家舅家就不必了,不但不必而且我还得特意空着肚子,俺姨知道我能吃,我一去就给我换大碗,而且,总会给我做一桌子丰盛的菜,他们打小就非常疼我。我打小就是个走家串户的主,没吃过千家饭,至少也有百家。到谁家,吃谁家。
  只是,近几年,我饭量直线下降,因为在外面跑的,没有了从前的胃口。这让我认为我濒老矣,古人就说,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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