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新《预算法》的实施中,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笔者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以完成细化预算、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规范核算中心财务处理要求为基本目标,最终将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进行明确。 国库集中支付是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国际集中支付制度的出现,是继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之后的又一重要措施。从国库集中支付的本质入手,支付制度秉持"三权不变"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权限以及用款单位的计划录入,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 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简介 国库集中支付实质上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通过健全的财政支付系统及与银行之间的清算系统完成两者之间的账务往来,最终展现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价值。与现行财政性资金层层划拨的方式不同的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只通过单一的账户体系完成支付过程,支付的方式分为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两种,最终将财政款项支付给用款人及用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的录入,2015年,我国推出实施新的《预算法》,预算编制功能分类细化到项,而经济分类则细化到款级,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的规范化管理,效果显著。 2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影响,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两方面,进行细化分析。 2.1 有利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实质上是一种财政管理上的改革,起着推动当代财政管理的科学进程,对预算单位也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有利于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改善单位财务管理行为,降低财务风险。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前,财政部门对于资金监管力度严重不足,通常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导致监管失效。而完成制度改革之后,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监督的方式,使得预算单位能够意识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具体细化可以发现,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表现在规范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规范了单位的现金使用行为,多角度的管理与监督减少财务风险的产生。 其次,使财务监督职能最大化,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得到改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前,预算单位内部财务工作人员并未发挥出财务监督职能,财务人员仅仅是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签字过程也仅仅是一种无条件支付。制度改革之后,受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约束,财务人员意识到自身的监督职能,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降低单位内控风险。 最后,使各预算单位通过专线直接与国库系统联系,信息系统得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之前,信息系统不够完备,财政代编用款计划以及代编过程中存在相应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库、预算单位以及核算中心三者之间严重脱节。而在制度实施之后,预算单位已经能够基本掌握本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方便单位安排支出,为决策提供依据。国库在审批各种预算的过程中可以明确用款计划,掌握用款进度,保证核算中心细化收支管理。 2.2 存在的问题 可以具体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制度建设不到位。制度改革之后,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完成拨款,这导致在应对一些突发事件上处理不够及时,缺乏针对性的处理机制。例如,某学校在高考期间出现了变压器故障问题,制度改革之前只要单位财务账户中有钱,就可以购置新的变压器,及时供电,但制度改革之后,审批流程相对烦琐,无法及时提供供电,影响学生学习。 其次,制度衔接不到位。这主要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间存在衔接问题。例如,以前单位往来账款不存在支付经济分类科目的问题,但目前的支付系统要求每一笔支出都录入到支付经济分类科目当中,否则系统不会辨认,导致支付业务受到影响。 最后,社会认知不足,只是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产生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细化了各个环节,避免财务风险。但从另一个角度考量可以发现,预算单位在面对供货方以及施工方时会被误解。具体表现在申报用款计划时已经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手续,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旧需要重新审核,流程复杂化。此外,各事业行政单位在获得商业银行融资方面存在困难。 3 在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前提下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策略 从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两个角度出发,可以发现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录入,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具有一定价值,但为进一步完善支付流程,还需要从多个方面提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策略。 3.1 制定相关法规 现阶段实施的财政法规定中,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内容已经逐步完善,但在具体细则方面还需要进行完善。因此,为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出台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以往法规内容的修订与完善,具体细化基础操作流程。 3.2 强化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内容,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中收到高度重视。然而,现有信息化建设存在缺陷,信息化程度不高。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集中支付平台的稳定发展,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快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充分借助信息化之便捷性,以电子凭证为载体,完成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开展;二是建立可拓展的支付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形成有效衔接,优化财政部门的监管途径,在根本上处理预算执行以及会计核算,将这一内容具体延伸到资金运行的终端,掌握财政资金的全貌,为会计信息提供依据,使得正确的编制预算以及执行预算得到保障。 3.3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 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一是预算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当中,多数是纸质材料,复印工作量较大,对国库支付中心资料保存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可采取电子扫描的方式完成对电子档案以及电子信息的存档,优化信息储存机制;二是简化业务基础流程,传统的支付凭证是通过手工录入的方式,资金网上支付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为预算单位提供用款便捷;三是通常在款项支付动态问题的处理当中,无法准确及时地追踪款项,为避免这一问题,应该实时掌握资金动向,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避风险;四是改进传统的用款计划管理方式,为提升支付审核效率提供保障;五是完成年度用款的具体编制,使资金支付方式与划分标准得到明确。 3.4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与制度宣传 业务技能培训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之后,新的财务管理体制要充分适应新的单位财务管理环境,要求财务人员在开展财务核算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保证用款计划录入的准确性,将自身业务与整个科室业务相融合。还要强化信息技术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高质量的财务人员团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认知不足的问题,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制度宣传方式,从而获得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的支持。 4 结语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单位用款计划录入的规范化处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研究结果表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单位财务管理产生一定影响,但并非全部是有利影响,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因素,要对这些不利因素加以优化,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收稿日期: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