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对国家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从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工作的现状来看,一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制约着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亟需予以关注和改进。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定职责范围理解出现偏差 目前,在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国家经济安全、财政安全等各方面保驾护航的形势下,国家审计的已经触及到被审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各项业务和管理事务中,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法定职责范围的理解上出现偏差,认为审计"管得太宽",但审计手段又有限制,执法困难。其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审计是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这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范围,审计并不是什么都管,只是立足于发现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在这些问题基础上,通过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的研究,发掘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等深层次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二)存在审计监督的真空地带 部分实行垂直管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审计机关无权实施审计,而上级审计机关对分布在地方的垂管机构往往顾及不过来,鞭长莫及,形成了审计监督的真空地带,相当部分在地方的垂管单位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得不到应有的约束与监督。 (三)个别单位对审计执法不支持配合 审计执法中发现,个别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财经法纪观念比较淡薄、经济责任意识不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太健全,导致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其大都出于谋取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知法违法,因此,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监督工作往往存在抵触情绪,或对违纪问题层层包装,千方百计逃避监督,对审计执法不很支持配合。 (四)审计机关能力建设不足影响执法效果 基层审计机关常常面临工作任务繁重、审计经费不足、人员执法水平整体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审计信息化建设能力不足、计算机审计水平低的矛盾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执法效果。 二、对策建议 (一)审计执法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一是加强审计纪律和审计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审计纪律、审计目标、审计程序等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提升审计执法的公信力并且变内部监督为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社会舆论制衡地方政府和权力部门对审计的干预和制约。三是充分运用各种传媒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审计知识和审计法律法规,在全社会上形成理解审计工作、支持审计工作、重视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局面。 (二)加强审计机关 "人、法、技"工程建设。一是适当增加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给予审计执法专项经费,装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满足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二是合理安排审计项目,适时开展和参加业务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审计专职队伍,以尽快适应审计执法工作的需要;同时加强审计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自学能力,能适应各种新环境,解决新问题。 (三)加强审计执法监督检查,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一是完善审计回访制度、审计决定执行检查制度。并把这项制度作为依法审计工作程序的一个必要环节,也成为审计机关取得原被审单位反馈信息的重要途径和跟踪检查审计建议决定落实的重要环节。二是健全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以提高质量减少风险。在审计处理上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办法,认真推行审计承诺制度,审计过错追究制度,以及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贯穿于项目审计全过程,全程监督审计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提高审计执法水平,防范审计风险。三是多部门合作,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并与法制、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联系,资源共享,手段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