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书。一卷。唐颜元孙撰。成书年代不详。 颜元孙,字聿修。生活于唐玄宗年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他是颜师古四世从孙,颜杲卿之父,家学渊源。唐武后垂拱年间初登进士,曾任长安尉,太子舍人,濠州刺史。颜师古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在秘书省校正经籍,曾在纸上录有数字体,作为雠校楷书的规范,时人称为"颜氏字样"。其后杜延业作《群书新定字样》,不尽正确。于是颜元孙在此基础上加以增广,撰成此书。此书专为官吏书写奏章、书启、判状、对策而作,所以取名"干禄"(意思是谋求禄位)。此书曾于唐大历九年(774年),由颜元孙之侄、大书法家颜真颜书刻于石上,所以在当时流传很广。 此书所收的字以平、上、去、入四声编排,同属一声的字再接《切韵》,系韵书的韵次排列,平声之中"耕"韵没有排在"庚"韵之后,而是排在"青"韵之后,这一点与陆法言《切韵》不同。 此书辨别每字为俗、通、正三体,如平声部"睾、皐、皋"三字下注"上俗、中通、下正",即指"睾"为俗体字,"皐"为通行字,"皋"为正体字。如遇一字两体的就注明两体。如果同样偏旁的字很多,就只举一个例子,再加注"他皆仿此"、或"同声者并准此。"此外,遇有形体近似,易于混淆的字,就同时举出,加以说明。此书中所谓俗,一般指不同于通行的隶楷,在点画上略有差异的字。所谓通,指通行已久,大多是隶省、隶变或改易偏旁的字。所谓正,是指符合篆隶,都有凭据的字。颜氏认为俗、通、正三体,可以在不同方面加以应用。颜氏这项工作对于识字辨字、建立书写规范起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此书对研究古今文字,校勘古籍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此外,全书分韵属《切韵》一系,与《广韵》时有不同,对研究汉语音韵也有一定价值。应当注意,此书对字形、字义的说解亦时有失误。 此书收入《格致丛书》、《四库全书》、《书三味楼丛书》、《青照堂丛书》、《古经解汇函》(粤东书局本、蜚英馆石印本、湘南书局本)及《小学汇函》、《后知不足斋丛书》、《丛书集成初编》、《景印元明善本丛书十种·夷门广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