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愿意告诉别人的秘密,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愿意再提及的伤心往事。在我出道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人,他喜欢用一把小刀雕刻一尊头像,每当完成一尊雕像之后他总是将它挖个坑埋掉,就像埋掉一段伤心的过往。 那年我在入关的路上遇到他,外面飘着鹅毛大雪,寒风刺骨,独自走在渺无人迹的路上,雪花落在我的头发、肩膀、以及单薄的衣衫上,我冷得麻木了,可是依旧往前走,因为我知道,路始终是要走下去的,无论多么艰难,始终都要走下去的。 他乘着马车驶了过来,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探出身子来对我说:"上来吧,我载你一程。"我没有说话,继续往前走。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对我说,不要平白无故地接受别人的恩惠。没想到他又说:"上来喝一杯酒吧,我请你,一杯酒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会有多大坏处的。"我对他说:"我喝不起,不是我自己买的酒我绝不喝,不是我请的酒我也绝不喝。"他微笑着离开了,马车驶过我身旁的时候他又回头对我说:那等你喝得起的时候能不能请我喝杯酒?他的声音在空气中弥漫开去。我对着空气说:好,我一定请你。雪,依旧在下。银白色的雪花融在衣衫上很快就结冰了。 风更凌冽了,我的眼睛被风吹得几乎睁不开了,可是我依旧往前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叫做李寻欢。江湖上人称小李飞刀。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有时候我在想,是我的剑快,还是他的刀快。这是个我一生都无法求证的问题了,因为不久之后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了。我对朋友从来不拔剑。 我很少喝酒的,因为我认为一个人要随时保持着清醒,脑子不清醒对于一个生长在冰天雪地里的人来说就意味着死亡。你随时都要提防着那些嗜血的虎狼。听人说酒能够暖胃,可是也会让人变得麻木,我宁愿被冷风吹着也不会去喝酒,那样我才能保持着绝对的冷静。可是认识他之后我居然学会了喝酒。我开始慢慢了解,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喝一点酒的,遇到对的那个人即使喝醉了又何妨?和最好的朋友喝酒,再多也不会觉得多的。古人云:"酒逢知己千杯少"一点也不假。 我和李寻欢第一次喝酒是在关内的一家酒馆,那天我杀了黑白双蛇中的一煞——黑蛇。黑白双蛇是两河境内臭名远扬的杀手。那一天他们刚上演了一场好戏,黑蛇让疾风剑诸葛雷在地上爬了一圈,并声称自己的剑士最快的。而我杀他,不过用了一剑而已。当我的剑洞穿他的喉咙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相信自己死于我的剑下。鲜血从他的脖子上喷出来的声音像风一样,很好听。我却从未喜欢过这种声音,因为我从来都不喜欢杀人。我只杀该杀的人。在杀黑蛇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一道疾风朝着我的后背扑了过来,可是等到那道疾风快到我后背的时候忽然就传来了一声惨叫。我回头,看到了暗算我的人已经倒在了地上,身上多了一把纯钢打造的小刀 ——小李飞刀。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不会懂得感激的,江湖人心险恶,恩将仇报的例子不在少数。"这是入关以来他教会我的两件事。入关之时他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是有温暖的存在的。这两个道理让初入江湖的我学会了许多。我拾起地上黑蛇丢在地上的银子对店小二说,拿最好的酒上来。 看到他喝酒的时候我的心有些疼,他一边喝酒一边咳嗽,有时候咳得弯下腰去,可是咳完了以后又继续喝酒。娘对我说过:"一个人若是爱喝酒的话,那不是嗜酒如命便是有很多伤心的往事。"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过往让他如此伤心,但是他落寞的眼神告诉我,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喝,一直喝到暮色降临,可是我居然一点醉意也没有。我对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喝酒,你信吗?他微笑着说,我新,于是我也笑了。看着他的消融的时候你不能不发自内心地感到开心,他的笑容有一种魔力,让人无法抗拒。后来我慢慢相信:原来朋友是没有年龄的限制的,那时他已经年近四十了,而我还只是刚出道的少年,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情谊。有些人相处数十年仍然是陌生人,而有些人一见如故,仿佛已经相识数十年,友情的确是一种奇妙的感情。 那一夜酒店外的雪依旧在下,透过阑珊的灯火可以看到、雪花纷飞交织成丝状飘落下来,我们喝着酒,什么时候喝醉的已经忘记了,许多年后只隐约记得那一夜的风很暖,很暖,灯火柔和如梦,烈酒入喉让人热血沸腾,至于喝了多少也忘记了,很多很多吧。 许多年后想起曾经的自己,当时真的是单纯得近乎幼稚,可是一点都不可笑。我想每一个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时他问我最想要的是什么。我回答:"名气",我必须出名,否则只有死。每个人在年少的时候都渴望出名。他不置可否,其实那时的他知晓我的心情。历经世事的他怎么会不知道名气对于一个初出道的少年的重要性,然而他又何尝不知道名气对于一个人来说也是一种负累?那时的我只想仗剑天涯,在江湖上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铲奸除恶,打抱不平,只有经历过世事的人才能慢慢体会:名气其实就像天空飘过的云朵,浮云而已。许久之后都会随风散去的,而那些原本应该珍惜的东西已经消失殆尽,但是这些道理你对一个初出道的少年说他是不会理解的,没有试过他又怎么会罢休? 在你的生命里你总会遇到一些人,他们是你生命中逃不掉的劫难,或者也是你的快乐与幸福,注定会在你的生命里留下烙印,是挥之不去的影子,是身体上抹不去的痕迹。在我遇到林仙儿之后我开始理解李寻欢为何会一直雕刻着那个女人的头像又反复将她埋葬了:爱原本就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有的人你明知道不应该再去想她了,可是心里、脑子里早已经刻满了她,有的人你明知道不应该再去爱她了,可是内心还是无可抑制地想念她,那种感情就像一种让人上瘾的毒,明知道会因之而死,还是这样义无反顾,不能自拔。 她的眼睛很美,那种美让我想起了那年冬天在雪地捕获的那只狐狸,那种眼神里透着狡黠的同时又让人感觉楚楚可怜,让人心生不忍,第一次见她,便被那双眼睛所迷醉了,其实,迷醉的又何止那双眼睛?她的声音更美,柔美得足以让所有的冰雪都融化,甜美得足以让所有的男人都为之倾倒。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不可方物的女人谁能够猜想得出她就是那个江湖人闻之丧胆的"梅花盗"?李寻欢曾想让我杀掉她。可是他又怎么知道对于一个你深爱的女人你又怎么忍心杀掉她? 有两年江湖上再没有人听过"快剑阿飞"这四个字,江湖上似乎消失了这个人。百晓生做兵器谱,小李飞刀排名第三,我想,如果百晓生在的话,我的剑是否也能在兵器谱上排名?带着她走那一天我的心里就像揣了一头小鹿,胸口那颗心似乎就要跳出来,她的手温暖而柔滑,手指纤细修长,握着的时候我掌心沁出了细小的汗珠。可是心里已经是满满的幸福。 她准备洗心革面,从新做人。将做"梅花盗"时得来的不义之财归还别人之后我们就远走高飞,退隐江湖,过隐居的生活。于是江湖上"快剑阿飞"和林仙儿一起消失了。 有些幸福明知道只是幻觉,是水中花、镜中月,触摸不到,可是还是尽力想抓住,明知道荆棘丛中采摘玫瑰会扎伤手指,可是还是奋不顾身。在那个不知名的小镇上我们种植了一大片梅林,冬天时梅花绽放,美得让人心悸。她站在梅林里面,所有的梅花便黯然失色,她的秀发垂下来,黑白两种颜色便交织在一起,成了我眼睛里的底色。在那片梅林里面我们盖了自己的小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以为那就是我们的幸福生活,在哪里过了两年最平静的日子。她做的饭很可口,我吃了很多,煲的汤也很好喝,每天晚上我都会喝上两碗,喝完之后就恬然入睡,仿佛回到了孩提时期,一边听母亲讲故事,一边幻想。恍惚间记得母亲的手温暖而柔软,可是醒来才发现,那不过是梦: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爱情中人会变得痴傻,即使之前他多机警聪明,连正常人都能看出来的东西他却看不出来。事实摆在面前了我依旧不相信林仙儿会是这样的女人,在这两年里面原来她一直和别的男人有联系,而我却蒙在鼓里,即使是李寻欢告诉我我也不肯相信,我所深爱的女人会是这样的女人,直到那一天看到她躺在那个男人的怀里,发出让我恶心的呻吟我才相信:一个人的本性是这样难以改变,它已经深入骨髓。可是你让我怎么去相信:这两年所谓的幸福不过是一场幻觉? 我静静等在她的门外,希望她回心转意,可是等到她一脸讥笑地从那个男人的小屋走出来的时候我的心开始冷了,彻底冷了。 曾经有人告诉过我:女人都喜欢伤害喜欢她的男人,因为只有喜欢她的男人,因为只有喜欢她的人才会被她伤害,若是不喜欢了,那她的一切和你又有什么关系?我静静退了出来,天忽然就下雨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雨水滴答在我的脸上,很奇怪,我居然一点感觉也没有了。 我又拾起了落满灰尘的剑,那柄竹剑伴我行走江湖,我总觉得人总是要活下去的,无论生活多么艰难。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活下去,友情就是其中一种。而那柄剑从来都不会背叛我,经历一次深入骨髓的痛未必是一件坏事。 在我四十岁的时候又回到了那片梅林。冬天的梅林梅花依旧开得很美,绚烂的花瓣如同洁白的雪花,可是已经物是人非了,抚摸着那些盛开如梦幻的花朵,我忽然明白了李寻欢为何一直反复雕刻林诗音的头像了,有些人你费尽心思去忘记始终还是忘记不了的,她们已经深入骨髓,根本无法忘记。尽管林诗音已经身为人母了,李寻欢还是忍不住在离开十三年之后又回到了家乡。情之为物,本就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听说她后来去了长安最好的青楼,作了头牌,后来有去了长安最廉价的窑子,再后来呢?死了吧,我不知道,我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只是独自伫立在梅林里时,我会想起那年那一抹黑白交相辉映的底色,在我的眼睛里定格了。 许多年后江湖上已经没有人不知道"快剑阿飞"这个名字,只是这已经和那个永远消失了的女孩再无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