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调查L市煤矿工人再就业现状发现,目前存在煤矿工人再就业制度保障不完善、专业技能缺乏、社会适应性帮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建议完善煤窑工人再就业制度保障、社会组织推动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网络,以保证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煤矿工人;再就业;制度保障 一、引言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安全生产关系到我国煤炭行业的持续发展和我国能源安全,更关系到数百万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近年来,我国的煤矿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问题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因此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i]而L市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本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也大力取缔了非法煤矿,整顿不合格煤矿,以此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指数。就L市煤矿数量来看,以前有一百多个煤窑,2014年经过政府大力整顿之后只剩下了二十多个煤窑,特别是私有煤矿数量减少的更为明显,仅只有以前的十分之一。这在一方面就导致了L市很大一部分在私有煤矿工作的煤矿工人被迫失业,而针对煤矿工人失业保险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鉴于此,本文在调查L市煤矿工人再就业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煤矿工人再就业存在的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二、L市煤矿工人再就业现状 1、工作情况。L市煤矿工人失业后,首先大部分是流往广东和长沙地区务工,一般都是进厂,在流水线上进行机械式工作,低技术含量低,工作时间强,工作强度大,工资也较低,不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内容都与以往在煤矿工作有很大不同,因此很多煤矿工人进厂以后由于各种原因最终还是选择辞职,辞职率远远高于以往在煤矿上工作的辞职率。另外,L市煤矿工人目前还有一部分留在老家务农和打零工。他們认为外面社会竞争力激烈,自己是处于劣势地位,外出务工困难重重,连一些底层工作还要找关系才能获得工作机会,所以也只好无奈地接受在家务农和打零工的境遇。 2、收入情况。L市煤矿工人离开煤矿工作后再就业的职业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有两种,一是外出务工,二是在本市务农。第一种外出务工的煤矿工人根据调查了解到平均每个月基本工资约3000至4000元,他们也是处于职业转型的状态中,毕竟以前也没从事过这类工作。很多人之所以选择外出务工也是因为这种工作门槛低,靠双手吃饭,相比其他进厂也算是比较适合自己的一份工作。第二种职业相比前一种职业来说不稳定性更高收入更低。这部分务农群体都是一些年龄稍大的,月收入一般不超过2000元。总之这两种职业与之前从事煤矿工作月工资4500到5000元相比差存在一定的差距。 3、身体健康情况。L市煤矿工人所工作地方一般是在井下好几百米深的地方,环境潮湿,满是灰尘,空气堵塞,煤矿工人每天还得持续进行高强度的采煤工作。在这种工作环境下长时间劳动给煤矿工人的身健康埋下了隐患。首先是尘肺病,这种病很大程度上不能完全治愈,只能靠药物缓解病情,严重的还要进行洗肺或换肺手术。其次是风湿病,由于井下空气不流通且周围环境潮湿,很多煤矿工人在长年累月的工作中就得了慢性风湿病。此外,煤矿工人由于长时间进行采煤挖煤工作,导致其身体脊椎弯曲或者变形,身体上也承受较大的痛苦。 三、L市煤矿工人再就业的困境与对策 1、困境 (1)再就业制度保障不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对煤矿工人的失业保险作出了相关的一些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关于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有破产的企业员工、被企业精简的员工、被国家解散的企业员工以及停产整顿的企业员工等,然而并没有明确将煤矿工人这个群体纳入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ii]这也就是说从根本上煤矿工人的再就业得不到合法保障。另外据调查,L市煤矿工人待就业群体较多,他们依旧有强烈的继续就业意愿和工作能力,然而却无处可去。 (2)专业技能缺乏。随着经济不断迅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社会对人才、学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对于煤矿工人来说,他们以前的工作大都是一些掘井、采煤等与煤炭有关的工作,专业单一,技术面窄,难以适应用人单位专业的技术要求。[iii]特别是L市煤矿工人,其"煤二代"现象十分普遍,意思就是从父辈那一代就开始在煤矿企业内从事体力劳作,直到自己这一辈也是如此。现在失业的煤矿工人他们已经从事煤矿工作已十年以上,他们已经把自己的半辈子都耗在了采煤挖煤的工作上。由于以往就业经验单一且工作技术性也不强,因此大多数煤矿工人缺乏其他专业技能,脱离了煤矿后就毫无就业优势而言。 (3)社会适应性帮扶体系不健全。煤矿工人所从事的工作,工作环境差,劳动负荷重,工作时间长,他们是工作在底层的建设者,甚至处于社会底层的他们还很容易被标签化,归为低学历、低素质、低收入这一类。从而无形中对他们形成了一个就业壁垒,使他们被边缘化被歧视,难以再就业,也给他们在继续融入社会和学习新的社会规范方面制造了更多的困难和障碍。L市的煤矿工人长期在煤矿上工作和生活,已习惯煤矿上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状态,而部分外出务工的煤矿工人在陌生的环境中出现了难以适应的情况。然而据调查所知,并没有相关的部门和组织对这部分煤矿工人实施相关帮扶。 2、对策 (1)完善煤窑工人再就业制度保障。首先,鉴于目前煤矿工人享受的再就业保障相对较少,保障力度也不够大,并且缺乏相应的兜底服务,因此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扩大再就业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完善再就业相关的兜底功能,以改善煤矿工人难以找到工作、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其次,鉴于国有和私有的煤矿工人再就业保障情况相差甚远,政府需要对私有煤矿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方面更加关注和明确。最后,鉴于现在煤矿工人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较为笼统,难有根据且难以落地,政府在颁布相关政策时,应广泛搜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煤矿工人所面临的困惑,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工作操作指引,厘清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并加强对政策的宣传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以保证相关政策有效贯彻执行。 (2)社会组织推动就业技能培训。因此,一是社会组织可以召开就业讲座,协助煤矿工人制定自身职业生涯规划。针对当前的就业形势,帮助他们更清楚的了解自身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以此达到将自身就业意愿和市场需求结合,协助煤矿工人更快的解决再就业问题。二是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定期为煤矿工人针对社会就业形势开展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培养煤矿工人再就业意识,拓展专业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 (3)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网络。首先,加强对煤矿工人这类弱势群体的社会关注,呼吁一些相关组织和部门来维护他们应有的权益,让他们在困境中能得到应当的帮助。另外通过社会广泛的关注也能为他们链接一定的资源。其次从煤矿工人所住社区角度出发,也可以开展一定的社区融入活动,建立良好的社区氛围促进他们与社区融合,而不是被歧视、排挤或不公平的对待从而被动处于社会边缘地带。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J].能源与节能,2016(01):1-2. [2]赵柏茹.论煤矿工人权益的法律保护[D].吉林财经大学,2017. [3]王子玉,于懿杰,郝昀昀,刘畅.阜新市煤矿工人再就业问题的研究[J].才智,2018(04):227. 作者简介:陈素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