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酒驾行驶高速被交警拦下,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拘 3月13日下午6点多,江北交巡警寸滩大队民警任静波等3人在江北区海尔路水口红路灯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一辆黄色的东风牌货车缓缓的从高速路驶出,民警发现货车驾驶员没有系好安全带立即示意靠边停车,货车驾驶员田某刚一拉开车门,刺鼻的酒气马上一涌而出。 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田某拒不配合民警的检查,并一直强调今天没有喝酒。经过民警多次劝说无果,将田某带至医院强行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后,田某经民警劝说同意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令民警大吃一惊,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33mg/100ml、348mg/100ml,创下江北区有史以来营运车辆酒后驾驶的最高值。 经民警询问得知,12日晚上11点驾驶员田某开始独自一人在家喝白酒到13日凌晨3点,具体喝掉多少酒,自己也不清楚,只记得早晨九点接到车主的电话要求出车,心想白天一般没有查处酒驾的,自己就开车赶到华荣货运市场送货到海尔工厂,装完货18时左右从高速路下道往海尔厂,没想到被民警现场查处。 目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