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群众也面临着生存压力、竞争压力、企业发展压力,在众多压力面前,人们的自保意识、法律意识增强了。那么,被单位开除工资补偿标准是什么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被单位开除工资补偿标准: 一、不予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N+1个月补偿 N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为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为用人单位在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所支付,也就说我们常说的"代通知金",如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了,则无需额外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也就说补偿金为N个月。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被单位开除工资补偿标准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辞退维权,遭公司辞退该如何维权及劳动维权安全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