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北宋有名的清官。他不仅办案公正无私,还十分孝顺。 公元1027年,包拯凭借自己的才学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这本是一件好事,可包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建昌县离包拯家很远,他的父母年纪大了,经受不住长途跋涉,没有办法与他一同前往,但他又不忍心离开父母,所以非常苦恼。最后,包拯只好上书请求皇上,让他安排自己到离家近的地方任职。皇上被包拯的孝心感动了,就任命他在离家不远的和州任监税官,专门掌管钱粮税收。 包拯一接到任命,就立刻回家告诉父母,希望父母能够与他一起前往和州。父母舍不得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说什么也不肯离开,但是一想到儿子要离家到外地做官,他们又忍不住伤心难过。包拯看在眼里,既心疼,又着急。 晚上,包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家里又只有自己一个孩子,到底该怎么办呢?他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最后只好再次上书,请求辞去官职,专心留在家里侍奉父母。 包拯每天尽心尽力,无微不至地照顾父母。几年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了。他也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父母的坟墓旁搭了一间草庐,为父母守丧。 直到丧期结束,包拯还是不忍离开。亲友们多次前来劝慰勉励,包拯这才决定离开家乡,去朝廷做官。 包拯辞官尽孝的事迹很快就传遍了乡里,大家都对他的孝心称赞不已。 巧判小孩 有两个妇人为了一小孩而闹上了公堂,县官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个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含着泪松开了手,但是最终县官却把小孩判给了那位妇人.别人不明其理,问之,县官说到:"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啊!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没看见她是含着泪的吗?后来包拯就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