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 姚文 【摘 要】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后,司法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司法行政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暴露出一些新矛盾和问题。为此,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和综合工作全面发展。 【关键词】司法改革;司法行政工作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85%以上的人员投入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加强,而从事综合后勤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减少,队伍力量薄弱。在工作实践中,司法行政工作也呈现一些新矛盾和问题,致使工作推进困难,工作效果不佳,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和综合工作全面发展。 一、基层检察院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困难 (一)司法行政人员自我价值认同感低,难以激发队伍活力。改革前,检察人员只有部门之分,没有身份之分,综合部门干警与业务部门干警轮岗常态化。改革后,检察人员被明确分类,原综合部门未取得法律职称的人员不能通过遴选方式进入检察官序列。加之,改革后司法行政人员工作任务及责任增大,薪酬待遇与检察官有较大差距,相比检察官自身价值难以得到体现,致使司法行政人员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年轻的干警想方设法通过司法考试进入业务部门,或者争取到党政机关工作,寻求更大的发展舞台。年长的干警因为从事综合工作时间较长,产生倦怠情绪,难以激发工作热情。 (二)司法行政人员结构不太合理,不能很好适应新时代工作需要。司法行政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干警断层严重,极少数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暂留在综合部门,但大都年龄偏大,临近退休,而工作经验欠缺、有待历练的新进干警扎堆,综合部门整体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司法行政部门是沟通各部门、联系领导和群众的中枢机构,承担着上级院6项考评和当地党委政府综合考评、党建、文明单位、综合治理等多项考评工作。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连轴转是常事,身兼多职现象突出,特别是文字材料撰写、党建、宣传等重难点工作压力集中在少数人身上,文字功底深厚、新媒体创作、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严重缺乏。改革后,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地生根,业务部门干警更加注重办案质量,绝大多数精力投入办案,对需要落实的行政事务认识上有差距,理解支持不够,甚至认为业务部门的任务就是办案,行政事务与其关系不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学习活动参与率不高、案件信息和综合材料撰写积极性不高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综合部门无法获取业务部门工作情况,就难以撰写出有价值、有深度的检察信息和宣传作品,不能很好地推介检察工作。 (三)新进人员年轻化和不稳定性,势必影响工作质效。虽然司法行政工作有文秘、人事、会计、后勤等方面的职能区分,但无论哪个岗位都需要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需要全方位熟悉全院情况,工作起来才能事半功倍。虽然新进人员专业符合岗位需要,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需要长时间的磨练,才能积累经验。特别是文秘人员和人事政工人员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历练和摸索,工作上才会有明显成效。为了缓解改革后司法行政人员不足,基层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招聘人员从事新闻宣传、会务办理、后勤管理等工作,一定程度缓解了行政工作压力,但聘用人员普遍年龄偏小,流失严重,导致工作衔接不畅,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四)司法行政人员转岗困难,多方位锻炼缺乏平台。综合部门人员很难有机会与业务部门轮岗,在业务部门工作的检察辅助人员也不愿意到综合部门工作,担心换岗长期脱离一线办案工作,没有案件办理数量,对今后入额检察官遴选产生影响。加之,检察系统相对封闭,司法行政人员调至其他行政单位工作的机会很少。司法体制改革时,基层院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熟知综合业务的领导和骨干人员(如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等)离开综合部门进入员额,对司法行政队伍带来很大冲击,导致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困难。久而久之,司法行政部门和人员的地位被弱化,院领导不愿意分管综合工作,综合部门干警出不去,业务部门干警没人愿意来,工作固化板结,严重挫伤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措施 (一)注重思想引导,压实责任担当。司法体制改革涉及每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司法行政人员利益受损最大。改革的攻坚期,尤其要引导和教育司法行政人员,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主动调整心态,学会适应,强化奉献意识、进取精神、担当意识。通过交心谈心,引导干警在绩效考评方面,坚持横向比较,在同类职位之间进行比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加细化、具体的考核标准。创造条件消除司法行政人员对晋升、入额的顾虑,激发他们的干事热情。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检察人员交流机制。对于具备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资格条件的司法行政人员,应支持其转任到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岗位。对于特别优秀的司法行政人员,可以争取系统内交流、跨部门提拔任用、向党政机关推荐,拓宽司法行政人员的出口,激发其干事创业工作热情。 (二)找準工作定位,培育职业精神。司法行政部门是服务保障部门,也是落实党组决策的助推器,工作职能非常重要,没有一定的话语权,仅凭协调,工作难以推进。司法行政的职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院党组要为司法行政部门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避免让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构建检察业务工作与检察综合工作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司法行政部门自身要摒弃改革带来的思想冲击,坚持职业自信,寻求自己的长处,坚持人才培养复合化与专业化并进,实现一专多能。要将对外交流学习、知识更新教育等常态化、制度化,培养司法行政人员开阔的思维,过硬的本领,着力提升司法行政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信息收集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强化岗位培训,提升综合素能。司法行政部门是检察院的窗口部门,对外展现检察机关的形象,对内体现服务保障的水平,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专业培训尤为重要。通过集体轮训、定向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强综合工作技能、法律基础功底、职业素养等多方面的塑造,重点抓执行能力、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逐步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综合素质。探索建立新进干警综合素能培养机制,凡是业务部门新进干警,上岗前先到司法行政部门锻炼半年至一年,凡是综合部门新进干警,上岗前到业务部门锻炼半年至一年,一方面可以缓解司法行政部门人员紧缺的局面,让新进干警迅速熟悉全院工作,达到沟通协作,换位思考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业务部门培养复合型人才搭建平台,特别是干警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实现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双赢。 (四)紧扣服务核心,向内挖潜主动作为。内设机构改革后,基层院实行大部制,司法行政部门汇集了原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行政装备科各项工作职能,行政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十分繁重,做好综合后勤保障工作统筹兼顾尤其重要。考虑到不同岗位工作任务差异较大、工作忙闲不均、人员技能不同等因素,可探索建立AB岗制度,实现工作无缝对接,有效避免工作缺位和空岗现象。对日常性事务工作,如档案录入管理,电脑维护和信息技术,在确保保密的前提下,可以探索进行外包,缓解人少事多矛盾,集中精力抓好重难点工作。针对写作"老大难"问题,为缓解文稿写作人员唱独角戏、身心俱疲困境,可探索组建由司法行政人员牵头、各业务部门选派骨干参与的写作专班,通过分解课题任务,调动干警写作热情,集思广益,深入挖掘检察工作的特色亮点,形成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精品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