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是跟随功能的,功能是满足用户需求的。尊重你的用户,让每个产品的细节都是合情合理的,然每一寸体验是"走心"的! 在产品经理这个岗位上,不懂点儿交互设计,貌似就缺点儿什么似的。在我们生长的环境中,不乏有各种以大写U开头的缩写,交错呈现在每一个产品经理心中: UI:User Interface 用户界面(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射鸡师") UE or UX: User Experience 用户体验 IxD:Interaction design 交互设计(通常情况下,UEUX+IxD=PM) 在此基础上,衍生了三类设计方式: User Interface Design 用户界面设计 User Experience Design 用户体验设计 UCD:User Centered Design 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 在大型的公司,也许你还能分清每个U所代表的分工。然而在一般创业型公司,一个好的产品经理已经被默认认为应该具备所有这些大写U开头的素质。不同程度的掌握这些所谓的基本素质将成为你生存在创业公司的砝码。 既然为了做好产品经理,我们就必须得努力"get"到这些技能,给自己的产品经理生涯加分,那么既然是技能或者说是基本素质,我们是不是应该首先知道这些所谓的看似高大上的知识,他们的基本原理是什么?所谓的学科或者专业,能支撑他们的科学依据又有哪些呢? 交互设计之父的阿兰·库珀有一句名言:"除非有更好的选择,否则就遵从标准"。 1.Fitt’s Law/菲茨定律 在此不在累述基本原理,找度娘满屏都是! 启示:屏幕的边和角很适合放置像菜单栏和按钮这样的元素,因为边角是巨大的目标不管你移动了多远,鼠标最终会停在屏幕的边缘,并定位到按钮或菜单的上面。 举个栗子:下图是某职业在线教育平台,官网首页改版前后的截图对比(左图为改版前,右图为改版后),我们可以从对比图看出,改版后的首页把网站的边界区域利用的非常充分,通过边和角的优化,更加突出产品的核心定位及给用户传达的方向,即:"我们是一个在线教育平台,我们这里有很多好的课程,我们很专业…."。 2.Hick’s Law/席克定律 这个定律简单归纳一句就是:让复杂的东西变得简单,Don’t make me think! 席克定律不适用的情况::在一个非常复杂的层次结构中进行分层选择;每个选项需要大量的阅读理解; 举些栗子: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内容丰富,层次结构很多的产品,譬如商品购买类。那么你所有的分类选项就只能合理分层并归纳选择,如京东、携程、去哪儿。那么这类产品的这部分功能就不太适合席克定律,同时当你的产品内容已经非常丰富了,一打开app就是茫茫多的内容,那么请别在用不太能立刻读懂的文字或者短语去表达你的选择及分类信息,徒增用户的阅读理解,如下图最右侧的截图: 3.Tesler’s >Law/泰思勒定律 复杂性守恒定律。 启示:每一个过程都有其固有的复杂性,存在一个临界点,超过了这个临界点就不能再简化了,你只能将固有的复杂性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除了现在很多产品使用"查看更多"、"查看全部"、"查看详情"之类的文字,将更多的内容从用户的操作范围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以外。其实我们可以想到一个最为常见的栗子去支撑以上的定律,那就是ios相册选择图片: 4.7±2法则 启示: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底部导航模块,从未超过5个模块,所有的内容区块展示也从未超过5;我们的电话号码也是7位数字,不会超过9位数字或者小于5位数字。 5. Others 讲了这么多交互设计中的定律后,你是否已经在反复琢磨,原来我们很多时候做的产品功能都是有科学依据且都是有很严谨的总结的?当然所有的定律只是支撑你更加自信的实现产品体验的低层建筑。正所谓"经济基础对定上层建筑。"在产品经理这条路上,如果你想要得到满足感,生产超出用户预期的产品,那么你就一定先花时间"买"到这些定律,让它们成为你的财富,然后在实际工作中"拆"掉它们,做到"心中有时自然有,心中无时自然无。" 最后送给所有产品人er一句装逼的话:"形式是跟随功能的,功能是满足用户需求的。尊重你的用户,让每个产品的细节都是合情合理的,然每一寸体验是"走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