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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治安事件


  近日,一段"彭州隆丰中学校园暴力"的视频在微博流传。经警方初查,系隆丰中学在校生因纠纷引发校外打架。目前视频中纠纷原因、双方参与者基本情况等已初步查实。
  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与社会上一般的打架斗殴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能将此定性为一般治安事件。中小学校园暴力事件通常具有几个特征:一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多数情况下都不顾忌法律后果;二是一般没有根本性利益冲突,大多因一些小事产生纠纷;三是突发性强,一般没有较长时间地预谋;四是经常为群体性行为,同学之间的错误言行相互强化;五是由于同学关系要持续数年,施暴行为也可能持续较长时间;六是由于被欺凌同学的懦弱与无知,暴力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七是当事人年龄偏小,一般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这就决定了警方对中小学校园暴力的消除作用有限,而学校教育观念和社会管理制度则需要被严格评估。
  从媒体频频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施暴人往往极其残暴,不仅不具有现代人的文明素养,而且连起码的生命意识都没有。这已经足以引起教育工作者的警醒:一名如此漠视生命的少年,成人以后怎么可能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现象是如何形成的,是不是这些问题少年天生就顽冥不化?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青少年走上歧路,学校、家庭和社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学校教师漠视学生品德发展助长了问题学生的攻击行为。在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下,教师将学生的应试能力当成了最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将学生的思想品德放在脑后,一旦失去根本,幼小的树苗横生枝杈也就在所难免。
  其次,一些文艺工作者缺乏社会责任感,在作品中大肆宣扬色情暴力,对青少年的毒害作用不可低估。
  再次,城乡二元经济体制造成了大量农村留守儿童,许多农村中小学生失去了应有的家庭关怀,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利作用。
  学校和社会应该从大局出发,针对以上问题制定治本之策。从学校教育来说,应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将立德树人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将暴力事件作为教师绩效的重要要素,引导教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从社会教育而言,应该关注各类媒体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影响,多为学生提供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形成全社会通力协作的教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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