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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是《哈利·波特》。曾经多少次起了想把整套都买下来的冲动,每次都是以被妈妈扼杀在摇篮里的悲剧而终场。
  也许有人认为它很无聊,也许因为它是我看的第一部长篇大作,但我真的很喜欢它。喜欢它惊险刺激的场面、迂回曲折的情节以及主人公的爱恨情仇和蕴含的深刻哲理。
  自然,作者罗琳便成了我的偶像。我惊叹她丰富的想象力,我惊叹她优美的文笔,更惊叹她在娱乐大众的同时教会人们许多做人的真理。
  这就是天才么?我想,天才就是能轻而易举地轰动全世界的人么?直到那一刻,我了解到偶像的创作背景,我才明白:即使是天才,有些事情也并不是轻而易举的。
  罗琳从小就喜欢讲故事,创作的欲望从没离开过她。1983年春天,罗琳大学毕业,在母亲督促下,学习文秘课程,掌握生存技能。对于叛逆的罗琳来说,这种专为传统女性和低收入职业而设的文秘课程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不过罗琳并不是第一位为别人做过秘书的作家。在文秘学校,她学会了打字,这项技能在她今后打手稿时派上了用场。不久,她成为替补秘书。她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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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出版社派送退稿信的工作。但她一直把写作爱好坚持下来。
  午餐,她不跟同事结伴去小酒馆,而是前往咖啡馆等安静场所写小说,任凭同事调侃取笑。除了午餐时间写作外,她还会在上班完成必需的工作后,偷打一些小故事,上级毫不知情。24岁那年,在火车上,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闯进了罗琳的脑海。哈利·波特的形象形成了。我常常按照书中哈利的形象去想像罗琳看到那个黑发小巫师的那一刹那,我想,那一定是一个非常神圣的时刻。
  作为一个靠微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己和女儿的单身母亲,生活极为艰辛。她开始写《哈利·波特》时,因自家屋子狭小又没暖气,她常到附近咖啡馆把故事写在小纸片上。《哈利·波特》轰动世界,创下了用46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3500万册的惊人纪录。
  偶像成功的背后是辛酸的煎熬,没有那番磨难,哪来日后的辉煌?李阳说:没有人能不劳而获。没有付出,就一定没有收获。如果你想成功,总要强迫自己多做一点。只有这样才能进步。"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要把梦想变为现实,就得努力,就得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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