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荣渔2682号惨案是一起发生在海上的一场杀戮,鲁荣渔号渔船上本来有33名船员,但是到最后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了11名船员,而正是这存活的11名船员杀害了22名船员,当时鲁荣渔号上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会酿成如此的惨案呢? 鲁荣渔2682号惨案: 2010年12月,"鲁荣渔2682"号渔船载33名船员出海,2011年8月12日,被中国渔政船拖带回港时,船上只剩11名船员,历时近两年的侦办和审理,11人被判杀害22名同伴。 鲁荣渔2682号惨案起因: 2011年5、6月份,以船长李承权为首的33名船员,随鑫发公司所属的鲁荣渔2682号渔船在东南太平洋秘鲁、智利海域鱿钓期间,被告人刘贵夺及包德格吉日胡等船员,认为鱿钓时间长、强度大、用假合同骗取人上船,心怀不满,分别串联被告人姜晓龙、刘成建、黄金波、王鹏及双喜、戴福顺、丁玉民等人,预谋劫持该船回国向公司讨说法。 鲁荣渔2682号惨案经过: 2011年6月16日,渔船在智利海域补满燃油。同日23时许,刘贵夺先指使黄金波、王鹏破坏关闭船上的通讯设备、定位系统,又安排姜晓龙等人把守住一层甲板通往舵楼的舷梯,随即伙同包德格吉日胡、双喜等人持刀、棍闯入船长室,用刀捅棍打等方式将船长李承权控制住,威逼其返航。伙食长夏琦勇可能发现什么状况,持刀到舵楼门口要求见船长,结果成为第一个遇害者。姜晓龙持刀将其捅倒在地,并持棍击打对其继续加害,最后将其抛入海中。 在刘贵夺"炸船、杀人"要挟之下,船长李承权被迫用卫星导航设定回国返航路线,并由王鹏掌舵开船起锚返航。走了一个多月,船被劫持至夏威夷以西海域时,因刘贵夺怀疑轮机长温斗故意破坏船上设备、阻挠其劫船回国,人性中的罪恶被放出笼。刘贵夺在舵楼组织指挥,以播放高音音乐为掩饰,开始连环杀人:黄金波将温斗从机舱四人间叫出并骗至舵楼驾驶室,姜晓龙等五人趁机下到机舱四人间,持刀将温密杀害后抛海;当温斗从舵楼返回时,姜等四人持刀向其身上乱捅,并将其推入海中。 接下来轮到十二人间宿舍里的船员。岳朋、刘刚先后被从宿舍叫出,被持刀乱捅后抛入海中;之后,刘贵夺等三人又进入十二人间宿舍里,将王永波杀害后抛入海中。当日夜晚和次日凌晨,姜树涛在渔船右舷廊处被杀害后抛海,陈国军在渔船前甲板被刘贵夺直接推入海中。当日下午,薄福军、吴国志也先后被叫至渔船后甲板,薄被刺后被刘贵夺用脚踹入海中,吴国志被刀捅后被迫跳海。至此,包括早开始遇害的伙食长,已有10名船员遇害。 在解决了这些被认为是潜在的反对者之后,杀人的船员中也起了内讧。检方起诉书称,2011年7月24日,渔船已被劫持航行至日本以东1000余海里的西北太平洋海域时,刘贵夺得到黄金波告密,称此前的同谋包德格吉日胡等人意欲谋反将对其不利,遂决定先行下手杀害包及双喜、戴福顺、包宝成等人。而在此前,船长李承权及崔勇、段志芳为求自保,主动要求加入刘贵夺的行列。 当晚,刘贵夺指使黄金波、王鹏、李承权、崔勇持刀捅刺包,其被迫跳海;双喜、戴福顺被人持刀看管在十二人间宿舍,后亦被迫跳海。随后,刘贵夺将包宝成、单国喜、邱荣华三人分别从机舱四人间宿舍和前铺叫出,三人被逼迫跳海。 有些船员试图自救,在第一拨杀戮中,船员马玉超就已失踪。2011年7月25日凌晨4时许,渔船机舱进水失去动力,船体倾斜,船员王延龙也在此时失踪。船长李承权等组织排水自救时,船员付义忠、宫学军、丁玉民、宋国春四人身着救生衣,跳上载有救生物资的自制木筏试图逃走,但木筏却随着洋流又漂回渔船附近。刘贵夺、李承权等人朝木筏上扔鱿钓铁坠,付义忠、宫学军、宋国春三人被迫弃筏跳海,姜晓龙又跳上木筏持鱼枪捅刺丁玉民,其被迫弃筏跳海。 宋国春在海中求救后被拉上渔船,船长李承权却提出,段志芳、项立山没"沾血",刘贵夺遂指使段、项二人处置宋,两人为自保,伙同黄金波将宋的救生衣脱下,将其手脚捆绑并系上铁坠沉海杀害。 在制造这场血案之后,刘贵夺等人试图偷渡到日本,并制造自己被劫假象,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逼迫船上人员通过卫星电话,以生病、受伤为由,让各自家人向其提供的"韩俐"银行卡上打款。但渔船漏水打乱了他们的安排,于是只能重新打开通讯设备和定位系统求救,并被日本方面救起,并经中国船员救援后,真正踏上归途,也最终使发生在远洋渔船上的血案迷雾有拨云见日之时。 鲁荣渔2682号惨案结果: 1.被告人刘贵夺、姜晓龙、刘成建、黄金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劫持船只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被告人李承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被告人王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劫持船只罪,判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被告人冯兴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被告人梅林盛、崔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6.被告人项立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7.被告人段志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