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酷爱或厌恶的东西。对于厌恶,有些只是一时的不爽,有些会是一段时间的讨厌,还有些,或许会成为一辈子难以忘怀的痛苦…… 昨天早晨,班上大部分同学已到校。我去第四组的科学组长那收作业,因为我是科学课代表,依照老师的规定,必须在下课之前将全班同学的作业交给老师。当我走到那位组长旁,一股浓烈的糖味被嗅觉灵敏的同学捕捉到了。但是他们并没有立刻妄下结论,因为在他们附近还有很多爱吃糖的人。 当我走后,他们应该是开了"秘密讨论大会,"然后与今天管理的小干部说明了他们的想法。当我在他们这一组全员到齐后,又一次去组长那儿拿作业时,管理员见我走过去,也蹑手蹑脚地跟着走了过来。奇怪,为什么要以这样的姿态走过来。 " 你是不是吃糖了?"管理员向我问道。"我没有!我只不过早上喝了一些柠檬水,并没有吃糖!"我很淡定地解释着,"你先让我收好作业,收好以后再向你解释吧!" "真的假的?"管理员疑惑的看着我说。我很理直气壮地回答:""千真万确!" "好吧!我信你一次!"管理员无耐地说着,走开了。 我收好作业以后,鼻子察觉到了一股浓烈的可乐糖的味道,仔细一看,好家伙,原来罪魁祸首是那位组长的同桌。"他在吃糖!"我以类似于反驳的口气喊着,手不觉指向那个正津津有味吃糖的"小伙计"。"原来是你!害我被别人冤枉了!" 听到"冤枉"两个字,我心中不觉特别难受,就像被逼吃了苦瓜一样难以言表。我讨厌被冤枉,我憎恨被冤枉,这滋味着实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