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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咋变有力证据公证助你一臂之力


  原来,杨女士在半年前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朋友朱某借了14万元,并给朱某写了借条。按照约定,这个月就到了借款的最后还款期限,她应该将借款全部还上。
  杨女士说,自己已经通过微信转账,陆续将向朱某借的钱还给他了,但是现在朱某并不认可已经收到钱,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杨女士还款。
  这下杨女士急了,她明明在微信里转账还给朱某了呀,不过,确实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明,只是电子信息,万一一下子没有了,可就真的百口莫辩了。杨女士经过打听,得知这种情况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微信交易记录的保全证据公证,这才赶紧到公证处办理。
  来到公证处的杨女士本以为保全证据公证很简单,就是拍个照就OK了,但是她没想到,东莞公证处的公证员进行了一系列复杂的操作:
  微信转账记录保全证据公证过程
  开启手机,开启后依次点击该手机的"设置"-"关于手机",由公证人员使用公证处录像机对该手机进行了录像;
  返回手机主页,在主页面中点击"应用商店"图标,在应用商店中搜索、下载并安装微信,由公证人员使用公证处录像机对该手机进行了录像;
  安装完成后,点击"打开",进入后由杨女士登录其个人微信,登录后查看其个人用户信息,由公证人员使用公证处录像机对该手机进行了录像;
  返回微信个人信息页面,由杨女士依次点击:"钱包"-"支付中心图标"-"交易记录",进入后查看其交易记录及交易记录详情,由公证人员使用公证处录像机对该手机进行了录像;
  退出登录微信。
  经过这一系列的操作,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在5个工作日后为她出具了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后,杨女士终于"有了底气",她说这回即使朱某删除了交易记录也不受影响了。最终,杨女士在法庭上出具了公证书和公证录像,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当下电子支付广泛应用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案件,大多数人会选择通过支付宝、微信来进行转账。发生纠纷时,这些转账记录就成为了重要的电子证据。根据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司法解释,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根据数据统计,近两年来公证处办理的电子证据相关的公证数量正在逐步增长,其中与微信相关的公证办理增长尤其明显。
  东莞市公证机构电子证据公证增长数据
  2017年全年办理涉及保全证据案件1901宗,其中涉及电子邮箱的170宗,涉及微信记录的73宗;
  2018年至今办理保全证据案件2155宗,其中涉及电子邮箱的167宗,涉及微信记录的110宗,涉及QQ记录的44宗。
  最后
  阿正还为大家整理了
  办理微信证据保全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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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的保全证据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A:
  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微信绑定移动电话号码账单(该账单需要显示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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