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二、开展调研情况 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为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实际搞好"自选动作"。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原著悟原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习成效。二是搞好调查研究,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四到四访"提高调研质量,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到问题多的地方开展走访调研,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找准。三是抓好检视查摆,深刻剖析检查自身问题。全方位对表对标,多渠道听取意见,多角度检视反思,查学风、查党性、查政绩观、查权责观、查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四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具体问题逐项整改。 我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加强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 针对加强全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行调研。其中,主要包括:要完善和深化城乡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完善及时救助,分类救助、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提高农村五保、发展基层民主,发挥村社区功能,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平台为重点,调研中寻找和发现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针对性开展了调研。 三、民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镇民政机构业务工作量大、日接待群众多、专业人员匮乏,村一级民政队伍且多为兼职。二是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至目前,我镇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xxx户、xxxx,五保供养对象xx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过八百多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工作,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四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多,清理核查任务重。①、存在"人情保"等违规现象。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将个别不属于低保对象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一些村没有组织人员评议低保户资格,而由支书或者主任直接指定,"人情保"、"关系保"、"保人不保户"、"家庭共同成员分户申请"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②、群众监督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中,对部分低保对象的纳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③、存在重入保轻退保现象。贫困户列入低保,脱贫后退出低保比较少。自推行低保政策以来,退出低保的人,除个别死亡的和极少数由于群众举报退出的外,几乎没有其他退出人员。五是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目前我镇民政部门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低保对象,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于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很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不够准确。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救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六是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在镇村级层面。目前低保办的工作人员为1-2人,而办结审批手续的法定时限只有5日,很难做到对申请材料逐一严格审阅把关。民政助理员,且大多数是兼职,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少则多。由于镇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入户调查、群众评议等关键环节工作不到位,仅仅依靠村"两委"干部的报告来确定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存在底子不清、掌握对象不准、救助不公、兑现不及时等问题,造成有的群众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在村(居)委会层面。低保协管员缺少专门业务培训,理解和执行低保政策的水平有限,低保对象的界定随意性较大。 四、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措施及建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镇村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镇村民政工作,是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镇村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镇村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镇村民政工作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镇村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村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温家宝同志曾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清加强镇村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镇村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镇村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五、全面加强镇村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兄弟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镇村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镇村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逐级上报申请配备民政事务工作人员;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镇村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镇村民政事务所要有专门服务大厅,有办公室,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乡镇民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