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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的来源渠道是哪里


  中国的假冒伪劣产品究竟知多少?已被查处的只是有如冰山浮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假冒名牌卷烟每年约有100万箱,名烟打假是抓得比较好的一 个行业,被查处的也充其量只占10%-20%。但是,您知道,假冒伪劣产品的来源渠道是哪里吗?
  本站小编了解到,假冒伪劣产品的来源渠道有黑作坊、没有执照的加工厂、私企以及国外一些没有执照的加工厂。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治理假冒伪劣产品呢?
  1、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的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处罚有如隔靴搔痒,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的处罚较之所获得的非法利益简直是微不足道,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正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姑息纵容,才使得我国变成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的天堂,假冒伪劣商品在我国屡禁不绝;才使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层出不穷,甚至有的企业更是屡罚屡犯,丝毫没有改过的意思。因此,我们必须完善现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的处罚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一经发现,不但要查没其非法所得,而且还要处以高额罚款,罚款的数额应该足以使他破产,同时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还可以设立"终身追究制",让所有的企业对自己生产及销售的产品都承担终身的责任。无论何时,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旦被发现涉及假冒伪劣,无论相关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都将被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只有如此,才能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得不偿失,不敢以身试法;才能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有效地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的泛滥,使我国的市场经济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2、建立有效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奖惩制度
  目前,我国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内容主要是GDP、财政收入等一些经济指标。这就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树立"政绩",获得更高的政治权利和更好的政治地位,有意纵容假冒伪劣企业的存在。还有一些国家干部,抵御不了金钱的诱惑,为了个人利益,收受贿赂,滥用手中权力,对制假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甚至充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的保护伞。为此,应当将治理假冒伪劣工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行检查,实行干部任免一票否决制,即对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不达标的相关人员,职务不得晋升。对于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消极懈怠、出现重大失误的相关人员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的行政处分。对于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收受贿赂,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开方便之门的相关人员,不但要开除公职,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对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品工作出色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和精神的奖励。总之,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确实起到激励作用的奖惩制度,提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积极 性,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秩序。
  3、提高消费者的商品识别能力和维权积极性
  由于消费者缺乏相关商品知识、识别商品优劣的能力较低,致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有机可乘、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部门应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连续不断地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定期将市场上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制售厂商反复曝光,以便使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信息耳熟能详,尽可能地改善消费者的信息劣势,提高消费者对商品优劣的判别能力,从而极大地减少消费者由于缺乏相关商品知识而被不法企业欺骗的机会。针对消费者由于维权成本较高而放弃维权的现状,应通过制度创新,在邻近商城或邻近社区建立"便民维权站",尽可能地简化投诉手续、降低投诉费用,使消费者维权变得方便、容易、快捷,为消费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有效地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从而为"全民打假"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助,同时,本站呼吁消费者,应该积极加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队伍中来,一起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常用日用品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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