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法第一条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图为参加乡农民代表会的妇女代表。1951年摄于青海民和县。 土改中的民兵队伍。1951年摄于青海民和县。 土改后农村兴起了扫盲识字的热潮,图为两个牧童在复习头天晚上冬学老师教的生字。1951年摄于青海民和县。 土改工作队员深入群众,访贫问苦。1951年摄于青海民和县川口区磨沟村。 建国初期土改以大多数农民受益为结局,图为分得土地的农民高举土地证,欢呼土改胜利完成。1951年摄于青海民和县。 民和县五区五乡回、汉、土各族人民庆祝土改胜利游行。1951年摄于青海民和县。 新婚姻法的公布给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带来幸福,1952年,回民马义哥过去是地主的长工,马祖不得是给地主当丫环的,土改后他们俩自愿订了婚,结婚那天村里的群众扭着秧歌来道喜。大家说分了房子又分地,又娶了媳妇,真是双喜临门。1952年摄于青海湟中县。 据统计建国初期土改以没收的方式进行再分配的总资产为:7亿亩土地、296万余头耕畜、3944万余件农具、3795万余间房屋、100多亿斤粮食。图为回、土、藏各族人民扭着秧歌欢庆翻身。1951年摄于青海民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