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业主获得最大投资效益,使工程监理健康、全面的发展,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监理分工和作业。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只有根据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实施对策才能引导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走出国门、走出世界,推动我国工程监理行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建筑监理;面临问题;解决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大大加快,我国的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建筑监督与管理工作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近些年来,虽说我国的社会的发展,建筑安全工作质量大大提高,但监理力量与建筑规模的矛盾日益显露。同时由于建筑工程监理在我国来讲,是新兴事物,发展还不是很完善,并且过早的走向市场化,监理的企业发展的速度已不适应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建设进程,管理机制也过于陈腐落后,人才素质差次不齐,监理的有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施工企业,项目业主对社会监理制度的不信任。 1.建筑监理面临的问题分析 就我国目前发展阶段而言,我国建筑监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建筑监理并不能独立的面向市场服务于建筑行业,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强烈的政府职能,建筑监理部门的设立实际上是依托于政府部门进行运作,其区域性、行业性、局限性差距比较大,并没有合理的建筑企业发展理念,进而建筑监理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市场风险,而且建筑行业之间垄断现象比较严重,甚至在某些区域还会出现地方保护的现象,从而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监理发展至今,就我国现阶段而言与发达国家仍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其市场占有率较低,多数的建筑监理部门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于建筑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给予很好的处理与解决,检测手段落后,管理理念不完善,市场发展环境不规范。这些都将是建筑监理亟需要面临解决的重要问题。建筑监理机构的制度不健全,资金运作不周。监理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对于财务状况的管理方式上,建筑监理财务状况混乱,不仅仅导致资金运作过程中会出现赤子的现象,还会导致资金集权,不合理利用等现象的出现。建筑监理针对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理,是建筑施工质量的基本保障。但在实际检测中,往往存在着以下不合理现象,一方面,建筑监理在进行对材料检验时,大多数的监理都是进行材料抽检,不能对其一一检查,这就导致了因人员疏忽而导致不合理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投其使用。另一方面,监理人员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收取贿赂,在施工检测中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只是拘于形式,不能够对其材料进行系统的检测,这样也会导致不合理材料的使用,也会给建筑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综上所述,在进行建筑监理时,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检测程序进行对材料的检查,保证建筑质量。 2.建筑监理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监理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程检验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质量控制,其具体内容如下: 2.1设计阶段质量控制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建筑施工的基础和前提,很多建筑监理制度往往看重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而忽视了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殊不知,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建筑监理质量控制的源头。因此,在建筑监理质量控制工作中,一定要做好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最好实行设计监理,以便通过控制设计质量真正做到节省投资。 2.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作为建筑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在招标施工阶段,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招标准备、招标和决标签訂合同。这一阶段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建筑监理的质量控制内容主要是编制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评标决标。与此同时,设置监理旁站,做到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全天候的旁监。狠抓"第一"、"重点"、"临界"项目,也能起到质量控制的效果。 2.3工程检验质量控制 工程检验质量控制也是建筑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对建筑工程检验的质量控制中,工程质量检验是经过"测、比、判"活动的过程。"测"就是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比"就是将"测"的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判"就是将比的结果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在测量的基础上对比并判断工程质量是当前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常用手段。 2.4竣工验收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对建筑监理竣工验收质量控制而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采暖、电器等项),必须在检查、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等。 3.建筑监理面临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建筑监理法律法规的建立 加强建筑监理法律法规的建设,是建筑监理企业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建筑监理工作人员要从法规制度上进行完善,使建筑监理行业的工作人员有规范可以遵行。相关的监理企业与监理协会要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积极搜集有效的信息,对建筑监理法律法规现象进行明确的思考。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建筑监理企业的关注,利用适当的立法来明确建筑监理的责任,使建筑监理企业的行为受到法律的限制。 3.2加强建筑监理工作的定位 建筑监理是建设市场的主体之一,对于建筑质量的提高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工程建设的实际当中,还是存在重视建筑设计与施工,忽略监理的问题。这是由于许多业主以及施工单位的管理意识不足引起的。监理工作人员属于公正的第三方,是按照监理合同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并不是承包商派来的质量检查员。对于建筑施工中的各项验收,须要在承包商自认为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承包商具有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而监理工作人员具有检验合格品的重要责任。 3.3规范监理市场,重点审核监理资质 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监理单位都要改组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我们建议,这些单位在与母体分离后如果暂时还不能独立的,可以通过合并加强的办法,将其改组成独立的监理法人实体。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入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場主体。 3.4注重监理人员从业素质的培养和考核 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监理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对固定人员少于60%和建制上不独立的,不应再批准为监理单位。二是监理单位要注意监理人员配备和搞好自身培训。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要大力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三是要改革监理取费办法。在目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背景下,监理公司向业主直接收取监理费用的体制是导致监理企业无法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因。如果将付款方式改由第三方(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监理协会等)先向业主一次性收取监理费,由其按合同规定交付给监理企业,则监理企业避免了与业主的直接经济联系,监理企业的地位就得到了有效提高,就能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4.结束语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是一个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具有社会化的性质与特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受到业主的委托,利用专业化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对工程的建设进行管理,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以及进度等问题进行监督,促进建筑工程的妥善完成。建筑监理行业是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一个新兴产业,对于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具有规范性作用。建筑监理工作已经为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黄向群.建筑监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黑龙江科学,2015 [2]曹娟.浅谈建筑监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 [3]丘健.浅谈建筑监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