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们日常行车相关的主要有: 1、禁止买分卖分,最高罚2万 按照《条例》,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如果违反条例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驾驶机动车不得浏览手机短信、微信 《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未满12周岁不得坐副驾驶座位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此次立法在已有配备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关于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的要求。此外,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须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4、可在线接受违法处理、缴纳罚款 新条例删除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要求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的规定。近期上海已推出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海交警"App等,市民可通过网络或手机接受调查处理、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