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表示应把女童保护常识纳入课程体系。说实话,通过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使他们懂得自我保护,这种想法未免有些简单:即便孩子们接受过性教育,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如何能挡得住伸过来的魔爪? 从被媒体曝光或地方执法部门公开揭露的儿童性侵案中就可以看出,大多数受害的儿童都遭受了暴力和恐吓,很多时候孩子与性侵嫌疑人有过单独的接触。可以说,正是对孩子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才给了性侵嫌疑人可乘之机。 我们这里多次发生教师对学生性侵害事件,被公开揭露的也有数起,校园内的有些衣冠禽兽虽然没有被揭露,但也绝非不被人知。我就曾多次在村里听到群众议论某学校某教师怎么对女生动手动脚,有人更绘声绘色地描述自己上学时亲眼看见某女同学被某教师叫进住室很长时间,也有一些教师说同事好碰女生,等等。我不知道是否有人举报过这些情况,不过,就算有,举报信石沉大海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笔者曾经举报过一起教师对学生性侵害事件,甚至作为"内参"转到有关部门,同样没有结果。问题的关键是很多人似乎已经麻木了,根本就没有想过举报揭露,都在充当看客。一些教师对学生性侵害案件往往已经人尽皆知了,也总是在受害者家人知道真相后才被公开揭露。个别受害者家人出于各种原因,如怕丢人,或者贪图经济利益,或者在某些怕担责任怕出丑的学校领导劝说下,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甚至慑于涉案教师以及其他某些方面的淫威,有的受害者及其家人忍气吞声而不敢声张。 更糟糕的情况是,某些政府部门以及执法部门要么奉行"民不告,官不究"的准则,要么出于一些见不得人的理由无视某些教师的丑恶行径,令受害人投诉无门,更使得性侵嫌疑人逍遥法外有恃无恐。我并非耸人听闻,在我身边就有例为证。某中学教师诱奸女生,事发后,其家人上下打点,花钱消灾,受害人撤诉,该教师换个地方还教学,两年后又接连升任主任和校长,仍然贼心不死,照旧经常猥亵女生。 我们现在应该考虑如何从制度上给孩子们提供充分的保护,使每个可能接触到儿童的人都受到监督约束,让潜在的性侵嫌疑人没有机会下手。比如聘请家长轮换到学校值班,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必须有家长陪同,等等,一旦发生性侵儿童事件,学校负责人应该承担失职责任。 支持开展儿童性教育,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但屡屡发生的儿童性侵案恐怕跟性教育以及安全教育没有多大关系。如果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执法机关不能积极主动一点,不能做到有力惩治犯罪,校园性侵现象就很难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