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几年银行发生的案件和风险事件当事人多数存在民间借贷、赌博、购买彩票等异常行为,但在员工行为排查工作中,均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反映出部分基层机构缺乏有效的员工监督机制,人员管理过于松散,对员工日常工作及八小时以外的动态掌握不够彻底,排查工作存有盲区。如何加强银行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管理,成为了当下银行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近几年的案防形势和特点,从员工的行为出发,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以期能引起管理层和所有银行从业人员重视,加强对银行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关注,消除风险隐患,保障银行资金安全。 关键词:银行员工;八小时以外;管理 从近几年发生的金融案件和未来的案防形势看,如何有效的加强银行员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管这一问题更为迫切,我们要不断提高人防、技防、物防的水平,把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有效结合起来,狠下决心,常抓不懈! 一、当前案件发案特点和案件成因分析 根据银监局的相关通报显示,2014年从全国发案情况看,基层营业机构负责人和一线员工依然是案发重点。案发领域主要集中在贷款、存款和现金业务方面。作案手段主要是柜台违规操作、直接盗库、骗贷、违法放贷。其中银行员工违规操作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外部人员侵占银行和客户资金案件达20件,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反映出涉案银行内控管理薄弱,岗位监督制约和流程控制失效,部分员工道德缺失。 从邮政金融系统来看,去年以来全国邮政金融系统已发生7起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案件或风险事件,支行长3起、支局长3起,涉及金额已超过2个亿。其中,尤以最近连续发生的内蒙、河北和宁夏三起案件极具典型性,涉及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其中案发的主要原因就是:员工行为排查流于形式;员工风险合规意识淡薄;重要规章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通过对近几年银行发生的内部案件和风险事件进行分析,当事人多数存在民间借贷、赌博、购买彩票等异常行为,但在员工行为排查工作中,均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反映出部分基层机构缺乏有效的员工监督机制,人员管理过于松散,对员工日常工作及"八小时"以外的动态掌握不够彻底,排查工作存有盲区。而且部分违法违规现象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早已众目共睹,但由于合规和案防意识的淡薄,举报机制不畅,许多员工包括领导干部对身边的这种现象麻木不仁、知情不报,大多采取熟视无睹甚至默许纵容的态度,进一步加剧了案件或风险事件的恶化。 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案件对银行的影响 因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案件或者风险事件对银行可能造成以下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严重损坏银行的资产 由于案件或者风险事件带来的损失往往数额较大,尤其是一些隐藏多年、累积甚多的大案,给银行动辄带来上千万甚至是亿元的损失,这些损失不仅直接影响银行的资产和盈利,还会因为监管部门的惩戒间接影响银行的持续、稳定成长。 (二)严重影响银行的声誉 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引发的案件或者重大风险事件,对银行声誉具有很强的"杀伤力",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特性决定了信誉的重要性,来不得半点儿瑕疵,一旦发生"信任危机",那么银行的生存危机也就来临。 (三)严重影响银行的士气 银行一旦发生案件,媒体就会跟踪曝光,监管机构也会进行追踪通报,银行内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将会承受巨大的压力,必定会影响到员工的士气和心态,甚至影响到银行内部的稳定性。 三、关注员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要求 "由于银行是公众资金的信托者,决定了银行员工8小时以外的生活也不属于自己的隐私。"中国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在强调合规风险管理和合规文化理念时这样说。 所以银行要"了解你的员工"--加强对员工在工作外的了解。目前银行业在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时,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风险控制原则,此条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各层管理者对下属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员工",管理层在日常的内部控制中除了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外,对员工的了解不应仅限于八小时内,应该对员工八小时外的情况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如员工是否参与赌博、其消费是否明显与其收入不匹配等。 四、如何加强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管理 如何加强银行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管理成为了当下银行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要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一是可以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切实改进和加强员工管理。其次银行要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系统、全面开展员工岗位规范和案件防控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明晰违规操作应承担的责任;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三是要加大合规文化建设力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营造"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氛围。四是要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宣贯。我们各种办法不是随着一纸文件下去就石沉大海,文件制定了就要实施,既要有实施者,又要有监督实施者。 (二)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大力宣传监督举报方式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办力度,切实解决信访举报问题。首先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和纸质信函邮寄地址,各级机构、网点均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总行、分行、支行的检举方式,同时管理部门要将员工是否知晓监督举报方式、方法作为常规检查的一项内容进行检查,对于不向员工公示举报方式、方法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每位员工均知晓相关的举报制度和方式。其次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督办机制,形成统一领导、指定一个部门归口管理和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督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三,探索设立纪委书记接待日。可以设定每月的固定时间作为本行纪委书记接待日。对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高管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廉洁自律、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合规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可以作为接访内容进行反映。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及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对线索清晰、内容详实的情况将及时组织查证、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来访人。 (三)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 2014年总行制定了下发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抵制、检举和堵截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奖励办法》,办法中规定对于实名抵制、检举和堵截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给与物质及精神奖励。同时规定本行员工具有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员工依法依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的举报,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属于案件或有引发案件隐患的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若负有监督、制约职责的员工知情不报,一经查实,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严格问责。对涉及本单位/部门领导人员的违规行为,应主动制止,对于反映问题未及时处理的,可越级举报。 对于举报,大多都抱有"害怕、担心遭到报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抵制、检举和堵截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奖励办法》不仅规定了奖励范围、标准、程序,同时对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非经检举人同意,在申请、审议、奖励、宣传等环节中,不得泄露其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及检举内容。对可能发生的打击、报复检举人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对抵制、检举和堵截有功者,如因受打击、报复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确实无法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必要时可酌情考虑跨地区调岗安排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员工愿监督、能监督、敢监督。 (四)要认真组织开展员工行为排查 《王永存副局长在2015年辖区银行业案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青岛银监局通报【2015】4号)中指出当前存在的风险隐患之一是:"员工管理不到位,异常行为排查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对于员工行为排查,不能流于形式,不能碍于情面应付、走过场,要本着对员工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深入透彻,掌握好分寸和尺度,日常排查要与业务部门的检查紧密结合,要结合春节慰问走访,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各级行要对下级行负责人、网点负责人进行排查,支行、网点负责人要对本机构重要岗位员工进行排查,主要通过与本人谈心、家访及向同事、客户、邻居了解等方式,重点排查员工是否存在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行为,关注是否存在经商、赌博、超过个人能力购买彩票和股票、过度消费、过度负债、频繁请假、长期不休假等异常行为。 (五)定期查询员工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已经成为银行授信中判断客户基本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这同样适用于观察内部员工的信用状况及其变化。根据获得的查询授权,一方面在员工入职时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可获取更为全面、客观、真实的个人信息及信用信息;另一方面定期查询辖内在职员工的个人信用报告,可以适时掌握员工个人贷款、信用卡、提供担保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逾期及违约记录,及时了解员工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对外担保、高额负债、频繁进行授信审批或担保查询等可疑情况。 (六)始终保持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员工账户的监测力度 探索建立员工账户监测机制。根据2014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与员工之间的协议,对本行员工账户的异常交易进行监测。对于存在与客户进行资金往来、账户交易频繁或转账金额较大等异常情况的,要深入了解交易背景。要强化突击检查,采取不定期的"特别检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调查了解银行员工在其工作场所是否违规保管身份证、存单(折)、借条、合同、印章等物品,是否有利用个人账户过渡客户资金的行为。 当前,民间借贷异常活跃,一方面,外部人员可能利用银行员工为了完成任务、做大业务等心理,蛊惑员工通过开设账户、加办网银等,将民间融资风险转嫁给银行。另一方面,个别员工也可能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私下与客户签订协议,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在这些情形下,员工极有可能通过自身账户或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账户为违规资金提供便利。仅仅依靠形式上的员工行为自查或互查,已经难以掌握这些资金流向。银行应通过建立员工及其关系人账户监测系统,或建立客户信贷资金流经员工账户、员工账户大额可疑交易预警、查询等非现场模型,加大对员工及其关系人帐户大额资金变动、频繁交易等情况的监测和分析。 (七)走向社会,扩大监督范围和举报群体 我们不仅要大力支持和提倡员工内部投诉和举报行为,更要走出内部、走向社会,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投诉等途径的作用,向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公开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争取早期干预、及时处置。要建立与监管、合规、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案件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发挥各种力量,共同实现案件防控工作目标。要做好社会监督工作,在加强银行内部监督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对银行的监督。要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发动群众监督银行员工的行为,并引导银行员工检点自己的行为,从而有效防范、制止和打击银行职务犯罪。 (八)建立员工向行长直接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领导与基层员工沟通了解,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可以建立员工向行长直接报告制度。每个部门定期选出一名代表将本人月工作小结、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或工作体会、发现的异常情况等直接发送到行长邮箱,有利于上情下达、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和异常情况的发现。 (九)加快对《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的宣贯和落实 为有效遏制资金案件高发势头,进一步严格员工行为规范管理,总行在7月份下发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民间借贷等活动;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钱等活动;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缴空拨,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禁在与业务无关的账、表、簿、证等上盖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空白账簿/表等上预留印章;严禁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现金、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严禁盗用、超权限持有系统工号、智能令牌、口令、密码,严禁复制指纹、严禁密码"公开化";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发放顶冒名贷款,严禁违背信用卡申请人真实意愿实施虚假进件,严禁泄露信用卡申请人敏感关键信息;严禁预签借款合同、贷款借据、受托支付申请书、借款支用单等信贷单证;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操作,或接受他人授意、指使、强令违规操作且不举报。 《十条禁令》作为"高压线",一旦触犯,直接给予开除处理。通过"红线"的制约,加强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警示。 各单位应立即将《十条禁令》内容不折不扣的宣贯到每一个从业员工,确保人人知晓禁令内容并充分认识到禁令的严肃性,严格落实员工违规问责。 (十)要制定《关于加强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的意见》,签订《"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 《意见》一方面要求员工自觉遵守《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八小时之外要干什么、禁止干什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员工八小时之外行为报告制度,通过家访制度、召开家属座谈会、签订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邀请社会客户公开监督等形式,建立起分行、家庭、社会客户监督管理的"互动机制",将员工队伍管理的触角从八小时以内"工作圈"延伸到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 五、结束语 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风险防控态势,抓住人的管理就抓到了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的根本,各级机构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在人员管理上多下一些功夫,要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合规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要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建立对全体员工账户专项监测制度,更好的关注员工八小时之外的活动,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员工",严禁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及赌博活动,严禁充当资金掮客,严禁员工经商办企业,特别是经营或参与经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借贷等,筑牢外部风险传染的防火墙。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 [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57号. [3]《银行业案件防控实用指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2014年编制). [4]《王永存副局长在2015年辖区银行业案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青岛银监局通报〔2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