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负责制给予了我们一个机遇,让建筑师回归项目负责主体。但怎么实施也有很大的解释空间和不确定性,所以这也是一个挑战。根据珮帕施在德国与中国工作的经验,以下四个领域的问题是值得思考的: 首先,是需要执行细则与社会服务配套。一方面,一个类似德国HOAI的细则来明确建筑师负责情况下全流程责任领域、工作内容与取筹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另一方面,为了合理保证执业风险与业主利益的平衡,合理的职业保险制度也是建筑师负责制的必要基础。 其次,负责制要求的全面专业能力也是挑战。针对这一点,建筑师对于专业知识的更新需要类似德国行业协会的社会服务支持。更重要的是,如果由企业独立解决项目全流程各领域专业人员配套问题,对于中小事务所是不现实的,对于大型企业是不是最经济与技术最优选项也值得考虑。但是作为社会化解决方案的前提是大量的、成熟的相关专业事务所合作氛围。培养这种专业生态应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此外,负责制带来的权力集中也意味着利益与矛盾的集中。这种情况下怎样保证建筑师的公信力与自身安全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最后,参考德国建协的经验,我们的建筑学会不论是在规则制定、专业生态培育,还是行业管理领域都有机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筑师怎样更积极地参与和利用这个行业平台引导负责制向理想的方向发展,也是负责制落实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