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的钱包鼓了,有事没事都远去去饭店吃吃饭,但是您在享受美食的时候,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假如饭店顾客将自己摔伤店主需要担责吗?本站就这一问题咨询了一些法律专家,现在就将详细内容呈献给大家。 案件回放:周女士在用餐时因饭店地滑,不幸摔伤致左膝髌骨骨折。随后,双方因损害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近日,该案经兰州中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饭店经营者依法应担责60%,共计赔偿3.6万余元。周女士用餐滑倒致残 经营者被判担责60%。 要判断这家饭店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及赔偿责任的比例,首先要分析饭店是否有过错,及受害人自己是否有过错。饭店对就餐者有一个安全保障义务,即便双方都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饭店也应该对顾客进行一定补偿的。 根据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在饭店餐馆就餐时摔伤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饭店餐馆索赔。 以上内容有本站提供,大家如果有什么不同看法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小编建议大家多来本站学习饭店安全知识以便以后知道如何在饭店安全就餐。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本站的厚爱,我们也会再接再厉努力为大家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