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支穷苦人的队伍,红军的钱是由谁保管?管理财政大权的就是毛泽民,一个继承着父亲毛顺生金融基因的银行行长。1934年10月,他把辛苦积攒下的大部分"家当"分给各军团保管使用,自己带领银行的同志护送着剩下几十担光洋、部分纸币,还有一些金子和珠宝首饰,踏上了长征的道路。 长征初期负重多,行军很缓慢。中央纵队第15大队成为了长征中的"移动银行",由大队长袁福清,政治委员毛泽民,党支部书记曹菊如,带领着14名干部、两百多位运输员及1个特务连。运输员大多是犯了"错误"的红军指战员,即被王明路线打成"AB团"(江西)或"社会民主党"(福建)的人员,毛泽民素来对苏区肃反扩大化有看法,他认为这些人多数是蒙受冤屈的同志,一路上对他们格外关照。 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有一段对红军财产来源的描述,"他们沿途没收有钱人、地主、官吏、豪绅的财产,作为自己的给养。没收是根据苏维埃法律有计划进行的。只有财政人民委员会的没收部门才有权分配没收物资。它统一调配全军的物资,所有没收物资都要用无线电向它报告,由它分配给行军各部队的供给数量……他们从江西带着大量的钞票、银元和自己的国家银行的银元,一路上凡是遇到贫困地区就用这些货币来采购所需的物资。" 的确,长征途中,15大队扮演着国家银行的角色,军队的开支都是由没收征发委员会和国家银行供给。 当年,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参加长征的有14名干部,路上牺牲了6位同志,到陕北时,只剩下毛泽民、曹菊如、郭金水、钱希钧、曹根全、任远志、黄亚光和莫钧涛8位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