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XX市动监所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5日全市产地检疫生猪4.05万头,禽类948.7万只;定点屠宰生猪7.4万头,禽类1014.3万只;累计领用检疫票证933本。开展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执法检查400余个次;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20余个次,累计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6个;举办动物检疫员、执法人员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条件执法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4次;配合省、市等部门抽检样品20余批次;立案查处各类动物卫生执法案件15起,罚没款项5.5万元;出色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要求。 二、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科学合理设置动物检疫报检点,规范产地检疫行为。 我们始终把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贯彻实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实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为契机,主要依托辖区内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按照"就近、便民"原则,在全市设立了16个产地检疫报检点,并加挂有醒目的检疫执法标志,配备了办公用房、计算机、打印机、交通和通讯工具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快速检测试纸等检疫工具,确保产地检疫工作正常运转。将动物检疫报检网点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执法程序、动物检疫收费进行了公示,采取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名片、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养殖户、经纪人和贩运户进行动物产地检疫法律规定的宣传教育,使我市上半年动物产地检疫数量比去年同期净增了40余万头、只,初显成效。 2、创新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思路,提高产地检疫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全市500多名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实施全程监管模式。为了达到产地检疫的全程监管,及时动态了解养殖场所动物免疫、疫病发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出栏、补栏等情况,为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我市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的作用,防疫员分片包干,对各自片区内的散养户、动物养殖场实施网格化管理,以强制免疫、防疫档案、耳标佩戴等为基础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把防疫员的监管职责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纳入对防疫员的考核范围,充分调动防疫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官方兽医派驻或包片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指导,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大肉鸡屠宰场实行官方检疫人员派驻制度。为了缓解目前定点屠宰同步检疫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依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屠宰检疫协议书》,选配了部分动物检疫协检员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屠宰检疫检疫工作,完善的工作措施,使我市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三是要求畜禽屠宰严把"五关"和执行"四不、一处理"规定,驻场官方兽医根据屠宰企业出具的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报告,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稳步推进检疫证明电子出证推广工作,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专的管理。按照市动监所的统一部署,我市去年1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XX市检疫证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并收到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将逐步更加完善、更好的开展该工作。 为切实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我所不定期开展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检查。通过对全市13个动物卫生监督站、10个动物屠宰场点、70个集贸市场和100余个规模畜禽饲养场(户)的明察暗访,未发现畜禽交易经纪人、养殖场户持有空白检疫证明和动物检疫员转让、倒卖动物检疫证明及"隔山开证、出伪证"等现象。 4、严格执行新检疫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新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收费标准实施以来,我所严格贯彻落实新的收费标准,制作了收费标准公示牌,下发到全市16处动物检疫报检点。要求各相关收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管理,切实履行好动物检疫职责。检疫人员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要严格规范检疫规程和要求,遵守检疫纪律和"六条禁令",规范检疫操作,严禁不检疫只收费,同时我所还加强了对涉及动物及动物产品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杜绝了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重复检疫重复收费或不检疫只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上半年媒体曝光的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泔水养猪等群众关心的和舆论媒体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我所集中动物卫生执法骨干力量,分析形势、想办法,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通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经常性打击行动,整合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打掉了一批泔水养猪、不按规定处置动物尸体等有社会影响力的违法案件,起到了震慑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1、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违法行为。今年3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我所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多方调查取证核实,现场病死猪是位于温泉镇丁戈庄村的养猪户"渊某"将死猪尸体丢弃于村东的河道内。经执法人员对死猪丢弃现场进行了初步勘验后,一方面立即责令该养猪户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灭源,一方面着手对该案件进一步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和勘验,在村东河道内被丢弃的有病死猪15头,平均每头约10公斤左右,属患一般传染病致死亡。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渊×进行了教育,渊×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以后一定不再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尸体,并愿意接受相应处罚。目前,该案已经结案,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 。 2、开展泔水养猪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我所集中执法力量,制定了泔水养猪执法检查方案,整合全市13处动监站执法力量,统一行动,对全市从事泔水养猪的小养猪户进行摸排。集中对我市鳌山卫镇马山前村刘某、王某、高某等9户不按规定从事泔水养猪的养殖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已有7户接受了行政处罚,并结案;另有2户因家在江苏,现在已经搬离我市,去向不明。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动物卫生执法和专项治理工作需持续深入开展,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在各项业务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培训管理,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考核监督,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2、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机制,提高检疫率。通过依法规范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工作,使我市动物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切实做到现场检疫到位、规范检疫到位、检疫结果处置到位。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下半年,我们将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开展,着力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执法检查等4个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顿,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依法行政水平。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所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人员的努力,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下发《沧县201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共免疫禽类421万只,免疫猪6.5万头,免疫牛4.8万头,免疫羊9.2只,免疫密度均达100%,真正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确保没有疫情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县、乡政府及畜牧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督查。县政府和乡政府之间、畜牧部门上下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有效的保证了春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培训,规范指导。我单位为了更好的了解全县的防疫情况,组织有关人员三次深入乡村,了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与解决。对全县村级防疫员和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员达1200人次,规范指导防疫人员开展免疫注射。 3、多种形式,强化免疫。各乡镇在全面普查、掌握畜禽存栏的基础上,狠抓基础免疫工作。有的乡镇组建几个防疫小分队,挨村挨户进行免疫注射,小分队人员明确分工,团结合作,一次全部完成免疫注射、免疫证明发放和档案建立及耳标佩带工作;有的乡镇是所有村同时进行,村级防疫员统一领取疫苗及防疫用品,在免疫注射同时佩带耳标,填写防疫情况登记表,在免疫注射完成后统一整理、规范填写防疫档案。以上方法均取得很好的效果。 4、强化监督,科学管理。我单位建立了干部包乡责任制,全体工作人员采取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乡的目标责任制。各乡镇也建立了乡(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村包户的责任机制。散养户由村防疫员进行免疫注射,规模场在乡(镇)和村防疫员的监督下进行自免。对防疫意识不强的规模场由村防疫员强制进行免疫注射,确保免疫密度100% 5、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在防疫工作进行的同时,由村防疫员对集贸市场进行消毒,监督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消毒。全县共消毒100万平方米,使用消毒药品1.8吨。 6完善预案,及时处理。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沧县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预案》,更新了应急储备库。 7、做好监测工作。防疫结束后,为了更好的掌握防疫效果,采集禽血清1000份、猪血清500份,羊血清200份,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免疫保护率均在70%以上。 二、做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1、搞好产地检疫工作。我单位设立了10个检疫报检点,养殖户出栏畜禽时可就近报检,填写报检单,检疫人员去养殖户现场查看畜禽健康状况,还要查看养殖档案和耳标佩带情况,查看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自检情况,养殖户的溯源单填写情况,对于出省的猪、牛、羊还要按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有时养殖户紧急报检,检疫人员就要不分昼夜的赶到现场检疫。通过全体检疫人员的共同努力,共检疫活禽500万只,活猪3万头、活牛0.5万头、活羊5万只。 2、做好屠宰检疫工作。搞好屠宰检疫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我县目前有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禽类屠宰场、1家羊屠宰点。我单位对上述企业均派驻了检疫人员驻场检疫,对进场的畜禽严格查证验物,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畜禽和没有佩戴耳标的猪、牛、羊一律不得进场屠宰。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观察,没有问题的签发准宰证后方可进入车间屠宰。检疫人员在屠宰车间实行同步检疫,并同时进行"瘦肉精"抽检,没有问题加盖检疫标识后进入冷库贮存。全县检疫胴体0.9万吨,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对新建养殖场进行现场指导规划,全县25家企业已经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上半年对屠宰场进行了40次突击检查,对4家屠宰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尤其是对齐家务村连续进行了5次突击检查,未发现加工病死禽的违法行为。 4、加强畜禽产品质量检测。在屠宰场抽取猪肉样品10 份,羊肉样品5份,猪尿样150份、羊尿样50份、猪肝5份、羊肝2份、禽肉样品10份、禽肝5份。在养殖场抽取鸡蛋样品50个,猪尿样100、羊尿样60、牛尿样30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或送市检测站进行检测,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和药残超标的畜禽产品。 三、做好兽药监管工作 1、指导兽药经营企业通过兽药GSP验收工作。对提出申请的兽药经营企业提供材料副本,组织兽药经营企业去邻县参观,目前已给10家兽药经营企业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2、加强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对沧县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动物诊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6份,没收过期药品30公斤。 3、加强兽医管理。全县53名乡村兽医、8名职业兽医,对兽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兽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防疫工作。为了力争我县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继续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保证全县应免畜禽达到100%。 2、培训工作。计划于今年的7月份,最全县的乡村兽医、兽药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分批培训。 3、强化监督工作。对全县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违禁药、人用药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