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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调研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镇工作,要求乡镇要把为民服务工作搞好,要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在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执行者,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在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期,乡镇职能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的新情况下,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强弱,事关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实现,事关农民群众安康富足,事关国家政权稳固强盛。在党的十九大中习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保障。
  一、**县基本情况
  二、当前乡镇政府的职能设置和提供的服务
  目前,我县镇政府主要设置综合党政办事机构7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整合设置事业类办事机构6个,具体为: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会计中心、计生服务所、财政所、司法所等。
  按照中央对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定位,乡镇政府主要承担四个方面的职责和功能。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由此可见,乡镇一级政府的核心职责是公共服务。
  三、当前乡镇政府提供的服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完善,面对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当前乡镇在服务能力上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五个弱化"
  一是管理权力弱化。由于乡镇是最底层的政府机构,各项工作最终在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和进行管理,但是,在乡镇政府执行中存在只有责任没有权利的现状,治理违章建筑的处罚权就在县级部门,乡镇执行属地管理只有先向上级进行报告。
  二是公共服务能力弱化。在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同时,广大农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由于乡镇财力有限,在乡镇中,项目.建设逐行逐级政府配套,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缺乏财力支持,比如"六个一"的建设,导致农村"六个一"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在全县17个镇场中,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的也只有海城,梅陇,公平等几个有经济实力的大镇,提供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富民服务能力弱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广大农民群众迫切希望乡镇政府能够带领他们闯市场奔小康,有的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把握不准,富民思路不清, "上级说啥就干啥";有的沿袭行政命令方式,带领农民闯市场的能力不强。各项考核将责任堆压给乡镇,"一票否决"成为乡镇党政的首要完成任务,没精力去思想规划如何有效实施带民奔富。
  四是依法服务能力弱化。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民的法律意识、政治意识、民主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乡镇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也有较大的提高,对乡镇干部实施的培训普遍缺失机制,普片存在专业不对岗位的现象,在一些对党在农村的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不够透,思想准备不足,在执行过程中表现出不适应。
  五是文化服务能力弱化。由于乡镇财力的不足,乡镇文化站无法正常运转,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没有建立,而原有建立的也是只有块牌子的"空壳中心",大部分的村缺乏文化活动场所。
  三、影响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主要因素
  新形势下,影响和制约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因素有很多,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是"四不四无"
  1、体制不顺,无法服务。当前的乡镇管理体制是一种"压力型"体制。"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县里有多少个部门,乡镇就要承担多少项工作。乡镇政府和乡镇干部肩负着繁重的经济发展任务,顶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殡改、计生,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的巨大压力。为应付上级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活动,经常处于分身无术的窘境,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服务群众。另外,在县、乡机构改革中,乡镇站所虽然大部分下放到乡镇管理,但体制并未真正理顺,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未下放到乡镇管理的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等指挥起来就更难,有时甚至连乡镇政府也要对他们迁就三分。
  2、经济不强,无钱服务。据调查,乡镇政府没有财政收入,只有靠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各项项目建设还是要乡镇还要挤出经费建设或者修缮一些公共设施,乡镇政府服务群众几乎成了"无米之炊",经常是"心有余而钱不足"。
  3、专业素质不高,无法提供专业服务。全县乡镇干部中,多年来,通过党校、函授等自学形式,学历基本上都达到大中专以上,虽然干部的文化素质较高,但由于专业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大部分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当前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需要,比如,全县农业推广站人员29人,取得农艺师职称的只有5人,要服务全县237个村委会的农业生产,可想而知。在乡镇司法部门法律专业更少,读党校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和真正学现代经济管理和金融、外贸的更是远远不能满足服务群众的需要。而现有次数不多的干部教育培训又往往是学理论多、重讲授、轻实践,不能具有针对的弥补乡镇干部岗位服务素质的不足。
  4、情绪不稳,无心服务。乡镇财政困难、工作压力大,加上乡镇干部出口不畅,交流、提拔到县直单位的不多,大部分在乡镇"一纸调令定终身"。同时,由于乡镇干部待遇落实难度大,城乡差别大,致使部分乡镇干部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工作只求过得去。
  第二部分 对提升乡镇服务能力的思考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准确把握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以增强乡镇干部服务能力为关键,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目标的创造良好条件。
  二、目标设想
  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三、任务构思
  (一)明确乡镇功能定位,聚焦服务
  一是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乡镇政府主要提供以下基本公共服务: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
  ――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
  ――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乡镇政府还要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县区政府应尽快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特别是要把扶贫开发、扶贫济困等任务列入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和要求。
  二是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三是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治理。坚持党的领导核心,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乡镇政府在执法事项上的综合协调,以及对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统筹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服务
  一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打破城乡界限,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使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有显著提升,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补齐农村和特大镇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鼓励和引导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为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更好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级公共服务站建设,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有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二是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省、市政府要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和小城镇。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在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三是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结合财税体制改革、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乡镇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保证每个村都有基本的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的专项经费,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社区服务保障能力。
  (三)创新供给方式带服务
  一是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完善群团组织承接乡镇政府职能的有关办法,将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依法转由群团组织行使。厘清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村党组织是农村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和支持村自治组织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群众自治工作;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推动乡镇政府加强政策辅导、注册和办公场所协助、项目运作、人才培训等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民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加强乡镇政府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县以上政府要编制乡镇年度购买服务计划,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指导乡镇规范和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加强绩效评估和全过程监督。培育贴近基层群众需求的公益慈善、社会工作、心理干预和社区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支持和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是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依托淮北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县乡(镇)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采取"乡镇前台综合受理,县级以上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域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简化办理程序,清理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加强政务服务网络无障碍建设,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四是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着力完善科学有效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监督评价方面的作用。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对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做到随时公开。充分发挥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乡镇政府信息。
  (四)加强组织保障促服务
  一是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是乡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功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始终推动各项改革、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来加强。加强对乡镇政府的领导,支持乡镇政府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党委自身的思想、制度、作风、廉政建设。加大抓村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完善各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选好、用好、管好村‘两委’带头人,切实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建立乡镇干部轮训制度,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推行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业绩评议制、失职追究制、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落实激励保障,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三是强化乡镇政府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乡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乡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健全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经常性指导和监督,发挥乡镇人大依法监督职能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财政日常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事项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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