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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组织


  简介
  实施小额信贷的组织机构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专门成立的小额信贷扶贫银行和由非政府的小额信贷项目演变成的股份制银行以及非正规金融中介组织。
  1.官办社团组织(准政府小额贷款组织):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
  2.民间小额贷款组织: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3.国际资助社团组织(国际资助小额贷款组织):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项目、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香港乐施会的项目、澳援青海项目、加拿大国际开发署的新疆项目等。
  4.政府机构(政府小额贷款组织):如扶贫办、妇联等。
  非政府组织机构
  我国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主要分为6个部分:捐赠资金、上级拨款、财政扶贫资金、吸收的存款、借人资金以及其他一些资金来源。我国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约300家。其中现在仍然存在的约有100家,能够经营的约有50家,能够可持续经营的不足10家。民银行金融市场司200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末,全国共有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项目)108个,项目金额18.6亿元.业务范围遍及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覆盖554个乡镇,4635个村。
  非政府组织小额贷款机构有:1.易县扶贫社。
  1993年,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杜晓山教授和他的团队在河北易县,以非政府组织形式的乡村银行(GB)模式,开展了小额信贷项目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扶贫社)。1993--2003年,扶贫社在易县累计维建中心171个,累计发放贷款3717万元,累计还款率为96.6%。
  2.江西GB模式。
  1998年3月,江西省山江湖工程自发放首批贷款至2003年7月,累计发放贷款160.152万元,总资金回收率为96.1%。
  3.盘县农业银行。
  1998年8月,贵州盘县农业银行在贫困的鸡场坪彝族乡移山村启动了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工作。截至2003年6月,盘县农业银行累计投放扶贫贷款18754万元,使全县贫困人口由1998年初的26.08万人下降到2002年末的11.02万人。
  4.邮储小额贷款试点。
  2006年3月19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福建、陕西和湖北三省首批试点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向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提供资金融通服务。截至2006年8月末,这三个试点累计发放贷款9816笔,放款金额为3.01亿元,没有出现一笔坏账。为扩大试点范围,银监会后又批准了北京、天津、山东、安徽、浙江、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和四川10个省市区作为试点。
  5.台州市商业银行。
  2005年11月23日,台州市商业银行与世界银行、欧洲复兴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开发小额贷款业务的合作协议。截至2007年末,台州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户数为24981户,贷款对象中94%是失地农民,5%是无业城镇居民或下岗职工,1%是外来农民工。
  6.中安信业。
  中安信业的前身是中安典当。2004年后,中安典当改名为中安信业投资公司。
  中安信业开展的小额信贷分两类:一类是针对上班族的"薪"贷业务,另一类是针对有固定营业店铺的个体老板或私营企业老板的"头家贷"。从2004年正式运营至今,中安信业累计贷款人数已超过1万人,累计金额3亿多元人民币,坏账率很低,不过目前处于投入期尚未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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